第九十二章 诛仙要出版-《最完美之爱情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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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那不是说明你又要挣不少钱了?”吕子乔说完,又能借钱了,然后进入了浮想联翩傻笑阶段:“嘿嘿……”

    陈美嘉双眼放光满脸崇拜,花痴道:“呀!林轩你太有才了!”

    “哈哈!没有啦!就是谈一谈,能不能出版还不一定呢!”看到众人的崇拜的表情,林轩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后脑勺。

    ……

    就这样林轩开着他的奥迪去了约定的地点,林轩把车停好,走了进去,看到了主编大大(因林轩已经写书成神,所以见过负责他的主编了。)赶紧走了过去,笑着打招呼道:“主编大大。”

    主编也看见了林轩,笑着迎了过去,说道:“哈哈!林轩,走吧!别让人家等久了。”

    就这样二人来到一个包间,林轩进去以后看到了一个人,这人带着一副金丝眼镜,看起来是一个很有文雅气质的中年男子。

    主编为二人互相介绍道:“林轩,这位就是“新化出版社”的主编,凌云,凌主编,凌主编这位就是林轩了。”

    林轩心想,看着还不错,像是和书籍打交道的人,整个人有一股书香气。

    “你好!”×2

    林轩和凌云互相握了握手,凌云笑道:“哈哈!我很喜欢林轩先生你写的诛仙,很棒!”

    林轩也是应酬道:“哈哈!谢谢!凌主编久仰大名。”

    之后二人寒暄了一阵。

    寒暄过后,凌云诚恳的说道:“林轩先生,我们出版社很看好您写的诛仙,所以想承担出版,我们是国内最大的出版社之一,所以价格方面一切从优,我们会拿出最好的诚意,您看给您百分之三十的分成怎么样?”

    百分之三十已经是国内顶尖作者的分成了,林轩只是一个才写了一本多书,其实可以算是一个新手作者,凌云能够说出这么丰厚的分成已经是很有诚意了。

    林轩略微的思考了一下,觉得不错,就同意了签约,不过林轩提了几个条件,就是“新化出版社”必须按月及时支付稿费,不能拖延,还有就是没什么事,尽量不要麻烦他,在凌云的同意之下,双方签订了合约,剩下的事情就没林轩什么事了,林轩只需要按月查看支付给他的稿费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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