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女奴-《混在19世纪美利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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酋长道:“放出消息,就说我收包括野牛皮在内的各种皮毛,一张完整的野牛皮可以从我这里获得三瓶科罗拉多白酒,冬天的时候结算。”
猎杀一头野牛对于印第安人来说,其实难度不大,即使火枪比较落后也不是问题,甚至弓箭都可以做到。
但是,完整的剥一张野牛皮那就是个技术活了,很费工夫。如果在牛群附近剥皮,还后果难料。美洲野牛难以驯养是有原因的。剥下来还要进行处理,也是个技术活,处理良好的皮子才更能卖个好价钱。
所以野牛皮直到1880年前后,都是比较值钱的商品。如果一个猎人每月能有10张品相良好的野牛皮卖出去,生活就可以过的很不错了。
现代人有个误区,很多人觉得既然是燧发火枪或者火帽击发枪这种东西,威力一定比不上现代常规步枪,其实正好相反。这时的火枪口径普遍在12.7毫米以上,有的能达到18毫米。而子弹速度已经接近两倍音速,这么大一坨铅弹高速打中人的任何部位,都基本死定了。
南北战争时期,步枪才是最让人恐惧的兵器。被步枪击中的人,死状通常惨不忍睹。
汤姆来到马车前。几个白人女性坐在一边休息,印第安女人已经自有去处。
汤姆道:“这里的酋长已经答应收留你们,他承诺保证你们的安全。”
这个其实来时的路上就已经跟她们说过了,女人们表示感谢。
不料有一个女人道:“求求你,让我跟你们走,我不想呆在这里。”
汤姆道:“我们还要走很远的路,没有一千公里,也有八百。你现在的状况能骑马么?”
女人道:“之前我们每天只有一顿饭,那些杂种从来不让我们吃饱。请您赐予我足够食物,明天早上我一定可以做到的。”
汤姆想了想,问道:“能说说非要离开这里的理由么?”
女人回答:“我的哥哥被印第安人杀了,我的丈夫被白人强盗杀了,我的父母早年死于战争。我不想再呆在这块土地上,尤其还要坦然面对这些印第安人,我做不到。”
汤姆打量了一下这个女人:“你以前是做什么的?”
女人道:“我的父亲以前是个庄园主,但战争时全毁了,我的哥哥是个德州骑警,后来阵亡了。我?这几年算是个农夫吧,每天要干很多活的那种。”
汤姆道:“你还有别的亲人吗?”
女人道:“也许还有几个远亲,但我不记得他们了。所有我知道的,都死了,他们都离开了我。”
说完她捂住了脸,不想让任何人看见她流泪的样子。
一旁几个女人看见她这个模样,不禁心有戚戚,感同身受,陪着抹眼泪。
汤姆说道:“你太瘦弱了,可能会死在路上。骑行千里,对你来说很可能是一场折磨。”
女人忽然跪倒在地:“求求你,我很擅长骑马的。我愿意成为你的奴仆,只求你带我离开印第安人的地方。如果死在路途上,那也是我的命运,与您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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