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列案情 下-《弑神记元》


    第(1/3)页

    第二桩案件的案发地点距离h市市区的距离很远,大约有着七十公里的距离,并且没有直接相连的高速通道,只能走环城公路转城郊公路,期间辗转就需要一两小时的时间。

    途中,白知也没有闲着,邢锋负责开车,墨心兰查看案件卷宗,将需要注意的情报一一说给他听。

    “第二名被害人,姓林,也是比较有名的千金大小姐之一,今年刚刚读完高中,即将升学,性格方面大方开朗,有着家里人招抚加上本身有些才能,在市级的许多舞蹈绘画比赛中取得过较为出色的成绩……十天前,也就是她失踪的当天晚上,是为了庆祝升学考试结束而举办的同学集会。”

    “千金小姐,没有带保镖么?”

    “平日里是有的,不过这名小姐不太喜欢保镖,只是一两次的疏忽,却让她送了性命。”墨心兰叹息着道:“我以前也见过她一次,可没想到……”

    “节哀顺变……等等,为什么跑题了。”白知轻咳了一声:“接着说吧,将凶手绳之于法,就是对她最好的祭奠了,其他的做得再多也不能成为安慰。”

    墨心兰单手撑着自己的下巴,轻轻‘嗯’了一声。

    “关于她死亡时候,有没有什么细节需要在意的?”

    “有,她死亡时,身上并没有衣服,不着片缕,伤口与之前的死者一样,都是脖子上的动脉被割开,只是这次不同的是,被害人的脏器不见了……少了心脏。她的胸口被切开,心脏在没有伤到肋骨的情况下,被完好的取走了。”墨心兰盯着那张照片,捏紧了手指。

    “脏器?”白知一怔,陷入了沉思。

    (心脏是人体最重要的中枢之一,但也不是什么高价值的东西,移植是非常困难的,很可能会产生排异反应,如果是为了钱的话,为什么不取走更有价值的肾脏……因为不是为了钱,否则的话,完全可以在杀了她之前,实施一次绑票计划。)

    “不是为了钱,那又是为了什么呢?”白知按着眉心,疑惑不解。

    “很可能是愉快犯,或者是心理变态的杀人犯。”墨心兰作为犯罪心理学的顾问,自然有着自己的一套断案方式,她可以断言:“这种类型的案件,并不是单纯的杀人案,一旦涉及到‘弓虽女干’‘放血’等,这桩案子的犯人,一定拥有一定程度的精神症状。”

    “换而言之,他就是个变态。”白知一言拍定。

    “是的,他就是个变态。”墨心兰轻笑着颔首。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么?”

    “尸体上发现了少部分的淤青,证明被害人被侵害的时候,有过一定程度的激烈反抗,她的手腕被束缚住过,脖颈上也被套上过项圈,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地方了。”墨心兰说着,见到白知突然俯下了身体,一脸沉思,她问:“怎么了?”

    白知沉吟了一会儿:“淤青,项圈,手铐……犯人有虐待癖?”

    “尸体上没有鞭痕之类的虐待痕迹,大多都是硬物挫伤。”墨心兰轻轻摇头:“尸检的证明表示是被害者自己反抗的过于强烈而导致的。”

    “我想也是,毕竟之前被害人的身上是没有淤青的。”白知道。

    “任何一个花季少女被绑架了之后,都会做出这样的反应吧,不足为奇,更何况是个不谙世事的大小姐。”邢锋插口进来。

    “也许是……也许不是。”白知模棱两可的说着:“如果是犯人一开始就将她带到这里实施了杀人,她的反抗也不足为奇,但万一并不是这样……”

    墨心兰一惊:“你是说,犯人并没有立刻杀害被害者,而是将她留在这里了一段时间?”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