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惹祸上身-《带着萌犬去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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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武功,小陆同学是小白,可是阿福也曾给他普及过,武圣是凡人最高境界,可是同样是武圣也分三六九等,剑圣最强!

    因此阿福嘱咐他,千万不要招惹剑圣,他们名气太响而气量却非最大,因此最容易结仇。

    先前那女人的气机是幽晦的,仿佛是地府来的游魂,让人非常惊悚忌惮。

    可是如今那人的气机竟然是堂皇如烈日,给人以正气凛然的感觉,并无坚不摧。

    气机随便扫过小陆同学背部,就让他生出有芒刺在背的惊恐,似乎一不小心就会命丧当场。

    前世所看武侠小说时,无论作者写得如何天花乱坠,可是给他的感受并不深刻,直到此刻,他才开始回味古龙小说中场景。

    那种感觉是有人搬来泰山,悬在头顶的紧迫,似乎随时会被人收割任生命。

    凡人的命在高人眼里当然是不值钱的,他们随时可杀人。

    尽管有法律约束,可是十九魔如此疯狂杀人,大内为何不派人去斩草除根?

    小陆同学此刻才深刻体会了什么叫乱世人命不如狗:在破庙里,缇骑要戏弄他,若不学狗叫,就杀了他,幸亏小黑出现帮他解了围。

    小陆毕竟有武功底子,可是店堂的伙计却不会半丝武功,因此双眼翻白,差点晕死过去。

    显然那剑圣是为了立威,到他这种程度,气机是收放自如的,可是他却没有放过伙计们。

    果然到了一定境界,就会变得铁石心肠,视凡人如蝼蚁了,但这种被人随时操控命运的感觉对小陆来说,非常不好。

    他知道自己必须改变,再也不能有妇人之仁,否则在这人吃人的社会,一定会死得很惨。

    爱弟仍是面色如常,大口喝着酒,老爹太小气,平时根本喝不到美酒,而醉白居最出名的其实是美酒,比菜肴更加让人垂涎三尺。

    醉白居一般提供黄酒,有极品女儿红,据说是窖藏十八年的最好,否则就老了会发苦,反而不美。

    黄酒看着好喝,其实最闹头,若是喝醉了,会翻江倒海吐个不停,小陆就上过当,第二天头痛欲裂,几乎无法上班。

    前世他在钱柜ktv歌厅包房里被小姐灌过黄酒,那是扔色子比大小,结果他太老实总是输。

    由于眼睛近视,灯光太暗,神情恍惚,结果无法看清小姐们作弊。

    因此他也出了名,因为假如是老手的话,一定能拆穿小姐们的小把戏。

    结果当夜被妻子蔡雪柔赶出家门,在冷风中冻了一夜,差点得重感冒。

    李多奇还是好睱似整地在喝酒,似乎那“毒手观音”温八婆与剑圣的到来,并没有影响他兴致。

    贾无谓抵抗得很艰难,他已慢慢退出酒楼,出了店门,差点双腿一软栽倒在地,鬓角边全是冷汗。

    温八婆显然还未领教来人的厉害,犹在嘴硬:“我都已经摸了,嘻嘻,被我老婆子用‘蚀肌散’净脸是她三生……”

    突然间空气开始沸腾,似岩浆喷发前预兆,但是锁住人的气机还是冰冷刺骨的,这种冷热交加更让人难受。

    贾无谓已经面色苍白,疾叫道:“坎火剑圣前辈,请手下留情。”

    但是声音比不上剑芒的速度,一道明亮似除夕夜烟花的剑花就在人眼皮底下绽放,可是刚才那儿分明没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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