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火”字区-《仙界之蜕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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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自己能够有一头,哪怕还是个幼崽,那也是可遇不可求的天大机缘。
“林兄,你不是开玩笑?”
“你觉得我有必要开玩笑吗?”
“不会弄错?”
“要不我去指出他身上的几个特征让店家验证一下?”
眼见林默说话的声音很低很低,而且脸色凝重,两眼放光,萧云湖当即转身和赵千山、钟同安两人嘀咕起来。
于是一场兄弟挑选下酒菜的戏码上演了,可店家说他们的灵兽灵虫是用来养的不是吃的,但却拗不过赵千山和钟同安的霸气以及萧云湖的金钱,最终忍冬割爱将那头火蜥蜴卖给了萧云湖。
店家一脸委屈,心中却乐开了花。
正愁没人买那头看着毫无精神的小蜥蜴,现在了好了,纨绔就是纨绔,别说买那么个东西烤了下酒,你就是生吃管他屁事。
萧云湖脸上乐开了花,更难掩心中激动,双目一直盯着笼中那头一尺多长的火龙蜥。
“不用看了,脚掌之下已然开始蜕皮,双目之中的血色是流动的,它的舌头也开始变红,那都是觉醒血脉的前兆,最多在有两个月,这小家伙就会退一层皮,全身变为血红之色,到那时候,但凡有点见识的修士都会认出它是火龙蜥。”
林默解说一项,萧云湖就验证一项,等掰开嘴巴看到那血色舌头时,已然狂笑起来。
“林兄,云湖欠你个大人情。”
“人情我用不着,折换成金银或者灵石给我就行了。”
“好说,好说。”
嘴上应答着,可林默等了半天也没见萧云湖掏出一块散碎银子,那货反而打了一声唿哨,两个结丹修士也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将其护卫起来。
在三人惊讶的眼神中,两名结丹修士护送着萧云湖快步离去,知道的是得了重宝,不知道的还以为皇子受到了刺杀。
见利忘义,典型的见利忘义。
林默心中不爽嘴上抨击不断,就连赵千山和钟同安对萧云湖也是大为不满……太不讲兄弟情面了,得了重宝,怎么也要请客乐呵一下不是?
林默很气愤,也就没了继续逛下去的兴趣,可赵千山、钟同安两兄弟不同意。
都是兄弟,你得一碗水端平。
帮萧云湖捡了个天大的漏,我们呢?怎么也要照顾一下我们兄弟的情绪不是?
没办法,林默自讨苦吃,只能继续陪着两块货继续在兽火街游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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