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边伯贤,是真名还是艺名?” “真名。” “有犯罪前科?” “没有。” “请你认真回答。有犯罪前科吗?” “没..” “在你初中时曾经经过警察所,你的档案上面有记载。” “哦,那是曾经因为..因为我去文具店,偷..偷拿了一直笔。后来文具店社长已经原谅我了。” 检察官助手马上记录着什么,边伯贤马上就叫着“谁小时候没有一些犯错的经历,我可是后来没有在犯这样的错了。你们不能因为这样怀疑我盗窃了这次的珠宝。” 检察官笑了笑“那么可以问问你,为什么项链会出现在你的身上?而警方提供的现场笔录里,记录着在你们下了舞台后,你和泰妍有过单独的接触。你作何解释?” “我没有偷,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项链会出现在我这里。” “那我们可以推测一下吗,首先肯定一点项链是死物,它不会自己移动。而且,戴在脖子上没有那么容易掉落,毕竟泰妍可是在金唱片上戴了2小时。要掉落早就掉落了。所以只能人为的移动,而项链为什么会出现在你的身上呢?据了解泰妍还和吴世勋单独接触过,为什么项链没有在他那里反而在你和泰妍接触后项链在你这里?你能告诉我原因吗?”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真的没有拿过一次项链,谁知道是不是有人故意放在我这里,想自己脱罪,从而陷害我?” “呵呵,据笔录记载曾经你说过这样一段话‘赞助的饰品,掉了就掉了,买下来就是了?’对不对?” “是的,我是说过因为我们演艺人员,舞台的表演赞助的饰品都不会太过于昂贵,只属于小工艺品范畴。如果遇见喜欢的饰品,艺人都会通过造型师将其购买下来。” “嗯,你的意思是你并不知道珠宝的价值,所以才说出这句话吧?” “是的。”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