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桃花-《锦衣风华》
第(2/3)页
就在这些侍卫分批从四面八方赶往李府的时候,一位身材无比消瘦,身着一件黑色貂裘外衣,眼眶深陷的公子哥儿正在远远看着一个摊位上的争吵。
那摊位的老板是一个年纪约摸二十一二的姑娘,至于姑娘摊位前面,正有着三四个双手叉腰,张扬跋扈的女人唾沫星子乱溅。
几个女人身前,正散落了一地的胭脂水粉。
京城之中大商铺鳞次栉比,为京城之繁华锦上添花。
若说这些一掷千金的大店铺,大酒楼是组成京城这具躯体的骨干以及经脉,那这些沿街道两岸常年都有固定摊位的小贩们就是京城这具躯体的所有细小脉络,以及血肉。
这姑娘名为桃花,桃花人如其名,生的貌美如花,可惜命苦,幼年丧父,只跟着母亲相依为命,或许是因为孤女寡女的关系,使得桃母格外强势,在这条并不属于京城最繁华区域的街道上,母女两开了一个胭脂水粉的摊位。
桃母强势,桃花倒显得柔情许多,因为长得好看,使得她们家的胭脂水粉当属这条街卖的最快,生意兴隆。
平日里除了那些个含苞待放的姑娘们光顾这里之外,最多的还是一些这条街道上的地痞流氓,以及一些总打着给自家婆娘买胭脂的噱头,实际上不过是为了吃一下娘俩豆腐的臭男人。
好在这些臭男人在占够了便宜之后,总会舍得花一些钱买上几盒成色还算不错的胭脂,一来不至于有了这次之后没下次,二来,原本也打算讨自家婆娘的欢心,也算是一举两得的事情。
桃母虽是出了名的母老虎,但不可否认,四十岁的年纪依旧保养的很好,母女两若不仔细分辨,极其容易被人误会是两姐妹。
这条街上地痞流氓不少,成日里也没少来这里调戏一下母女,不过也仅仅只是限于调戏,毕竟天子脚下,哪儿还能明目张胆干犯法的事情?
最初时候,桃母十分排斥,但久而久之,架不住这些地痞的软磨硬泡,也就任由他们去了,毕竟这些地痞的骚扰,对母女来说何尝不是一种保护?
毕竟曾有一次,母女两被一个外地来的客商看中,那客商放下豪言壮语要将母女两一并收入囊中,乐享齐人之福,若是不从,有的是法子收拾母女。
那群时常在摊位面前晃悠的地痞听说这事情之后,个个如同炸了毛的公鸡一般,都道这还得了?自家的地盘什么时候轮得到外人作威作福?
据后来好事者回忆,当夜里那客商价值几万两银子的货就被人放火,烧的一干二净,其人连同侍从都被人揍的连滚带爬,连夜跑出了京城。
上头下令要彻查这件事情,毕竟在京城纵火行凶那还了得?可后来弄清楚事情原委之后,也只不过是抓来了几个纵火的地痞,在牢房中关了半个月也就把人放了。
京城人都说这是一方官员庇佑一方黎明百姓。
身穿黑色貂裘的公子哥正是李春风最近结交的好友陈歌。
陈歌从来到这条街上,第一眼就注意到了桃花。
他本就修行双修之术,对于女子极为敏锐,虽说此行来京,早已有一路伴随而来的侍妾作为双修炉鼎,他陈歌也并不缺,可今日只是见了小桃红便再也挪不动步子,这等情况比与李春风见到云梦公主只差了那么一线?
这般前凸后翘脸蛋粉嫩的可人儿,岂非正是绝佳的炉鼎?
故此,即便周围有几道隐晦的气息一闪而逝,陈歌也只是看了一眼混在人群中毫不起眼的锦衣卫。
他本是武道修行中人,尤其修行了这双修法门之后,不但对于女子的感知与日俱增,就连对高手的感知亦是更甚从前。
锦衣卫去哪里,或者要做什么事情,陈歌并不关心,他只是饶有兴致的看着不远处楚楚可怜名为桃花的姑娘,斜斜靠在一根柱子上的陈歌满脸笑意。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