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八五章 最后的闹剧(十一)-《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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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朝廷是不是可以做这个中间人呢?”
“得了田的佃户,将赎买费,交给朝廷,而不是直接交给地主。”
“朝廷每年征收赎买费,再把这些钱投入到工业上。而只给地主利息。”
“待到二十年、或者十几年后,再把本金一次性给还地主。强制把他们的‘赎买费’,变成一种死期的发展工业的债券,而不是让他们把手里的金银投入到买地和放贷中。”
“亦或者,强迫用一部分诸如矿山、铁路、工厂的债券,做本金的一部分给地主。”
“既是说,垦殖方案,并不能解决‘钱生钱’的问题。主要是垦殖土地皆在数万里大海之外,是以,要把‘钱生钱’赌在工业上。”
“只要,二十年后,工业发展了;亦或者火轮船可以载更多的人更多的货方便地飘扬过海。”
“那么,二十年后,这些地主手持工厂矿山的债券,也未必会兑换本金。就算兑换,届时白银日多必然银贱,朝廷这二十年间再多发些宝钞……”
“如此,地主不肯做工商,那就朝廷逼着他们做、强迫他们做、直接用他们的‘赎买费’的本金做。”
“既然国公相信,未来是工商业远胜农业,那么就以此为基础,豪赌一场。只要到时候工业发展起来了,漂洋过海方便了,这些本金,日后都是小事——不说别的,单说日后若这火轮船过海方便,扶桑的那些荒地,朝廷卖个几亿两偿还赎买的本金,那还不是易如反掌吗?”
“此为其一。”
“其二,昔日国公于松苏,亦苦于担忧白银流向买地的问题。是以发行纸钞,强制结算对外贸易的白银,人为制造白银流向内地耕地的困难。”
“如今朝廷要紧事,是要货币改革,取银金本位,而废铜钱之地位。”
“一旦此事做成,总不好再搞两套货币。那样,松苏等地外来的白银流入内地耕地上,便无阻碍。”
“那么,是不是可以再想个办法,来让这些游动的资本,固定起来呢?”
“比如说,利用朝廷的信誉,尤其是这几年开发扶桑金矿又做成了的信誉;利用朝廷的军队,在外占据印度波斯等贸易的优势……开办一个特殊的放贷的银行?”
“这个放贷的银行,可以给工厂、矿场等,提供稍微低息的贷款。而前提,是这些工厂、矿场等,拿他们的股份作为抵押。”
“朝廷开办的这个放贷的银行,再用信誉、海外市场,以及这些工矿抵押的股份,作为抵押物,发行债券、吸纳资金。”
“到时候,一则可达成对所有工、矿等行业官督商办的结果。因为,他们的股份,大部分都质押在这个放贷银行中,朝廷完全可以用这些股份来督办这些产业。”
“二来,社会的游动资本,都化作为放贷银行的债券。实质上,也就是让社会上的游动资本,全都变成吃利息的,将游动的资本固定起来。只要工矿业发展的利润,高于支付的利息,那么这一套就可以撑下去。同时,又尽可能避免了这些游动资本,流向民间借贷、土地买卖、耕地投机等。”
“三来,商人投资,目光短浅,而又无序。今日见甲贵,便一股脑地生产甲,而至日后甲低贱如水,许多投资者又破产。”
“若这么一搞,实质上,我说的那种向工商业放贷的银行,便是这种生产的指挥棒。使得工矿产业的生产,如臂使指,不再无序。甲行业有前景,便多贷一些钱给他们;乙行业明显没前景,那就不把钱贷给他们。”
“如此一来,既符合内外分治的设想;亦等于是在先发地区,再搞一个天佑殿、再搞一个朝廷。这个朝廷内的人才,要以实学派为主,由选拔出的他们中的佼佼者,来作为发展实业的‘指挥者’。”
“即,选拔出的实学的状元榜眼进士举人,通过银行,来控制产业的发展;反过来又通过这个信贷银行,把游动的资本固定起来,不要使得他们瞎乱用,尤其是去不想让他们去的地方,比如囤地、囤货居奇、操控物价等等。”
“而这样,朝廷可用的手段,可就多了。”
“譬若官山海之策。朝廷若能控制海外硝石、鸟粪的价格。那么,很简单,朝廷不卖钱,而让得地的小农,以粮食来换硝石肥料。如此,朝廷既能操控粮食价格,又可以用官山海盐铁之法,寓税于买卖之中,朝廷手里掌握的资源也多了,而不是仅有那千万两白银的岁入,关键时候竟买不到粮食。”
“譬若修铁路等事。朝廷又可有大笔的钱投入其中,而这种行业,见效又慢、回报又低,可偏偏不修不行、修起来后好处更是无穷。只有这样,这些资本,才能被逼着投向利益极大但不可短视的地方。这个也不需多么先见之明,只要回头看看大运河,便知国公所谓不需要水的大运河会有多少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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