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四五章 欧洲贸易区(下)-《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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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肯钻研,方法总比困难多。

    只是荷兰走私贩子的这番话,是真触及到大顺海商的思维盲区了。

    不是说大顺的商人就温良恭俭让,买卖真公平。

    大顺西洋贸易公司里,充斥着前走私贩子,海贼,理论上该被绞死或者二十斤号枷的罪犯。

    超三分之一的大股东的第一桶金,都不干净。非常的不干净。

    杀人、放火、走私违禁品、行贿、抢劫、首里城武装赐贡、跪舔幕府叫陛下、给长崎奉行写上贡赋表之类的事他们都干过。

    只不过大顺的特殊国情,阻碍了大顺走私人才的思路。

    大顺走私贩子的思路是大顺的特殊国情所决定的。

    阻碍他们走私的唯一原因,只是各国的防止白银外流政策。

    货物精美且价廉,之前阻碍他们走私到日本的,只是日本的锁国政策。

    我的货好,我的货价格更低,所以我唯一要考虑的,就是怎么把货卖进去。

    是这样的思路。

    但荷兰走私贩子的思路,就和大顺这边不一样。

    荷兰走私贩子走私思路,可不是天然的物美价廉的优质品去打败劣质品。

    而是“以真乱真”。

    就比如说中国的茶叶。

    都是武夷茶,现在摆在你面前,冲泡之后让你喝,你说哪个是合法的?哪个是非法的?

    甚至很可能,这两包茶,都是同一棵树上长的。

    只不过,从法律上讲,一包就是合法的、一包就是走私的。

    荷兰走私贩子的生活环境,注定了他们不可能和大顺的走私贩子思路一样。

    而大顺走私贩子的生活环境,也注定了他们与荷兰走私贩子的思路不一样。

    荷兰走私贩子一针见血地指出,欧洲的问题,是处在一种重商主义的恶性竞争中,物美价廉并不是商品能卖出的第一优先属性。如果自由贸易理论是真理,那么都不用中国,二十年前印度棉布就已经摧毁英国的纺织业了。

    当然他们也表示,自己是重商主义的受益者,自己内心信仰自由贸易的哲理,但旗帜鲜明地支持重商主义。没有重商主义,哪有走私贩子的美好岁月呢?

    于是在这种环境下,他们对走私有一套“在欧洲适用、且只适用于中国走私”的特色路线。

    欧洲又是无法复制的。

    这种“以真乱真”的走私方式,有两个前提。

    首先一点,就得能够仿制出、或者从各种渠道拿到和真品一模一样的货。

    比如中国的茶、丝、瓷,被强制分成了合法和非法。

    那么就能用以真乱真的方式。

    其次一点,就是假货一定要比真品便宜。

    茶就不用说了,逃开英国的关税,当然比合法品便宜;而棉布这个,又是只能中国做、他国做不了的。

    中国可以做劣质的曼彻斯特棉布,做的和“真”的一模一样,而且还便宜。

    荷兰就不行了。

    不说做不出来,就算做出来也绝对不可能比英国真品便宜。

    那就没意义了。

    总之,用黄铁矿冒充黄铜,固然会被识破;但用金子冒充黄铜,也一样会被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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