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一章 筹钱买路-《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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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怕直接要求切腹了。

    投降大顺,反倒是可以谋家族长远。

    如果大顺非要对马,对马的贸易也就废了。

    如果只是粮食收入,对马也就是个一万石的封地,这一万石并不是税收一万石,而是检地之后所有收入一万石,就算五公五民,也就五千石一年,这里面还得给家臣们俸禄。

    对马归了大顺,那还做什么日朝贸易?没有日朝贸易,对马值几个钱?

    信上说,若归降大顺,仍不失封爵之位,大顺最低等的爵,是子爵。一年的俸禄,怎么也比没有贸易的对马高吧?

    外面军舰在那一摆,打得过还是打不过,宗义如心里还是有数的。

    而且他也知道,土佐确实出事了,连土佐都能打下来,距离大顺藩属朝鲜这么近的对马,还有活路?

    反正对马藩自古就有熟练站队的本事,宗义如又没有亲儿子,只能把弟弟收为养子,也没什么真正能在江户做人质的。

    只是雨森芳洲在前,未免有些尴尬。这等儒生,多半要劝他忠君而死,心里略微琢磨了一下,便有了计较。

    钱,肯定要给。

    大顺是天朝,说话是算话的。

    而且自己可以作为一个表率,叫人看看投降的好处,自不会轻慢他。

    给钱,就可以让家臣和商人们给。

    只要说,给了钱,大顺就能让他们乘船离开,返回日本,这钱肯定是愿意出的。

    自己就说自己作为一方镇守,非将军之命不可轻离。

    商人们可没必要非得在这一起死,不如交钱买路,只要大顺能保证他们可以走就行。

    家臣们也多参与贸易,手里也有钱,八万两凑一凑,还是可以凑出来的。

    自己甚至不用出一分钱,留住家底。

    既保全了自己,又算做了件好事让商人们离开。况且大顺要八万两助军,自己或可收九万、十万,经手再截留一二万两,亦未尝不可。

    如今知道此事的,唯有雨森芳洲,这倒好办了。先稳住此人,而后诱其自杀殉国即可。

    “雨森君,我既为对马守,既不可擅离,又难敌敌军。如今之计,唯死一途,以报将军。”

    “然,我虽死,商贾何辜?其余家臣武士,亦可先退至九州,以备将来反击,积蓄力量。”

    “岂不闻,兵人一过,商贾受灾?只怕这些兵卒烧杀抢掠。”

    “唐人若有承诺,可凑齐八万白银,叫商人、家臣退却。先生以为如何?”

    雨森芳洲想了想,也觉得有道理,点头道:“吾老矣,退却亦不能杀敌,唯有陪藩主同死。主公之言,大有道理。只是我所编纂的《古今和歌集》已有小成,不忍付诸战火。”

    “筹银之事,主公自决。还请主公遣人陪我回住处,将毕生书籍收好,请那些退走的商人带回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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