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一章 筹钱买路-《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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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怕直接要求切腹了。
投降大顺,反倒是可以谋家族长远。
如果大顺非要对马,对马的贸易也就废了。
如果只是粮食收入,对马也就是个一万石的封地,这一万石并不是税收一万石,而是检地之后所有收入一万石,就算五公五民,也就五千石一年,这里面还得给家臣们俸禄。
对马归了大顺,那还做什么日朝贸易?没有日朝贸易,对马值几个钱?
信上说,若归降大顺,仍不失封爵之位,大顺最低等的爵,是子爵。一年的俸禄,怎么也比没有贸易的对马高吧?
外面军舰在那一摆,打得过还是打不过,宗义如心里还是有数的。
而且他也知道,土佐确实出事了,连土佐都能打下来,距离大顺藩属朝鲜这么近的对马,还有活路?
反正对马藩自古就有熟练站队的本事,宗义如又没有亲儿子,只能把弟弟收为养子,也没什么真正能在江户做人质的。
只是雨森芳洲在前,未免有些尴尬。这等儒生,多半要劝他忠君而死,心里略微琢磨了一下,便有了计较。
钱,肯定要给。
大顺是天朝,说话是算话的。
而且自己可以作为一个表率,叫人看看投降的好处,自不会轻慢他。
给钱,就可以让家臣和商人们给。
只要说,给了钱,大顺就能让他们乘船离开,返回日本,这钱肯定是愿意出的。
自己就说自己作为一方镇守,非将军之命不可轻离。
商人们可没必要非得在这一起死,不如交钱买路,只要大顺能保证他们可以走就行。
家臣们也多参与贸易,手里也有钱,八万两凑一凑,还是可以凑出来的。
自己甚至不用出一分钱,留住家底。
既保全了自己,又算做了件好事让商人们离开。况且大顺要八万两助军,自己或可收九万、十万,经手再截留一二万两,亦未尝不可。
如今知道此事的,唯有雨森芳洲,这倒好办了。先稳住此人,而后诱其自杀殉国即可。
“雨森君,我既为对马守,既不可擅离,又难敌敌军。如今之计,唯死一途,以报将军。”
“然,我虽死,商贾何辜?其余家臣武士,亦可先退至九州,以备将来反击,积蓄力量。”
“岂不闻,兵人一过,商贾受灾?只怕这些兵卒烧杀抢掠。”
“唐人若有承诺,可凑齐八万白银,叫商人、家臣退却。先生以为如何?”
雨森芳洲想了想,也觉得有道理,点头道:“吾老矣,退却亦不能杀敌,唯有陪藩主同死。主公之言,大有道理。只是我所编纂的《古今和歌集》已有小成,不忍付诸战火。”
“筹银之事,主公自决。还请主公遣人陪我回住处,将毕生书籍收好,请那些退走的商人带回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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