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老大!” “老大,有什么新指令么……” …… 一路上,佣兵们都在和荆炀打招呼。 “见到杰弗里了么?” 荆炀算是个内敛而沉默的人,他只会杀人,却不善言辞。 失忆那些年,他习惯了独来独往,从没想过找女人生个孩子什么的,似乎冥冥之中,他在等待一个人。 父母和弟弟劝说无解后,弟弟建议他领养个孩子,这样en后继也有人。 恰巧有一次出任务,他救了难民窟里年仅十岁的杰弗里,三个成年混混想要抢劫他,却被他反杀,那孩子浑身都是血,眼中却溢满桀骜和不逊,像极了一匹狼崽子。 那之后,他领养了杰弗里,将其当做了自己唯一的继承人来培养,给予他最优秀的教育的同时,也培养他成为一个合格的佣兵。 杰弗里性格和荆炀截然不同,他巧言善辩,却又杀伐果断,比他更适合管理en雇佣兵团。 在杰弗里20岁那年,荆炀将佣兵团交予他管理,自己则是退居幕后,只完成暗杀或者保镖等委托。 恢复记忆后,为了悼念亡妻,他给他取了一个中文名——念恩! 现在想来,其实他一直将妻子放在心上,哪怕失去了记忆,心中却仍有她一席之位,所以,他才会在潜意识里,将佣兵团命名为——en。 e,n,恩的拼音。 “杰弗里?他正在和人谈生意呢,就在办公室。”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