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潜力论文-《重生之电子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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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博心想,合着最后,还是把皮球踢给我了啊!

    次日胡一亭早早到校,教室还没开门,几个来得很早的学生正在沿着操场跑道溜达,嘴里神神叨叨地背着:“好肚油肚,烦俺的油……”

    初中部教学楼前的小花坛,多年来前赴后继的学生们,用屁股把花坛台沿上的瓷砖,养出了一层油亮的包浆。

    胡一亭坐在冰冷的台沿上,心情有些复杂。

    他这两天一直在琢磨,怎么把手里的那份单芯片电话机的核心处理芯片设计图给出手,换点钱花花。

    他上辈子是个技术金领,基本没为钱发过愁,为了研发工作,从早忙到晚,也没有什么太费钱的嗜好。

    如今重生之后,突然得了童牧的爱,令初尝爱情滋味的胡一亭,感觉好像三伏天喝冰汽水,浑身每个毛孔都冒着舒坦劲。

    胡一亭现在,希望自己能每天都和童牧呆在一起,哪怕只是坐在她的身边也是好的。他想请童牧去高档餐厅吃晚餐,然后看电影、逛大街、给她买她喜欢的一切,只要能让童牧高兴,那比什么都令胡一亭满足。

    可现实却是绝妙的讽刺,在胡一亭有钱的上辈子,他是个没工夫谈恋爱的光棍,而这辈子,他虽然找到了令他激动的爱情,却成了个穷小子。

    胡一亭再次从运动裤裤兜里掏出钱来数了数,一共只有八块五,其中还包括他今天省下来的早饭钱。

    “再省两顿早饭钱,周六就可以请童牧去看电影了。”

    对于身怀绝技的人来说,钱不是问题,可对于初中没毕业的身怀绝技者来说,钱是个大问题。

    胡一亭正发愁,就见张百尺也到了学校:“贱人,来的这么早。你这两天放学就溜,跑哪去了?”

    胡一亭歪着脑袋支吾道:“我有点事。”

    张百尺没继续问,紧挨着胡一亭坐在花坛沿上,凑过脸来眉飞色舞地道:“知道吗?咱学校校花,名花有主了。”

    “校花是谁?”

    “傻帽,看武侠书看傻了吧?连五中校花是谁都不知道。”

    见胡一亭发呆,张百尺解释道:“就是幼师部三年级的,叫童牧。那条子!那长相!你见了就知道,漂亮极了。”

    听这话,胡一亭的心突然提了起来,砰砰的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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