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二十二章 人生一世莫道昨(第四更)-《带着系统来大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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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东主喜欢出的题,连着的,不是单独某一个案子。

    你判的时候要考虑的事情太多了,功和罪要分开,然后还有口供。

    比如说拐卖孩子的人说他没拐卖,他就是带孩子出来玩儿。

    整个案子,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要多纠结就有多纠结。

    当然,打死坏人这个情况不用纠结?        不存在什么防卫过当的说法。

    就跟小偷在偷东西的时候被打死一样?        官府不可能判打人的防卫过当。

    官府之会询问知情的百姓,各自的口供是否相差不大。

    若都说那个是小偷?        然后大家打他?        打死了,那就打死了吧?        没什么可说的。

    官府能为了一个小偷的死,而把一大群百姓给关起来吗?

    李易那个时候可以?        大唐不行。

    敢关百姓?        知道百姓背后有多大的家族吗?

    百姓被关,种不了田,要不要继续交租子?

    参与打人的百姓家中有老母需要照顾,若你关的时候?        老母死了?        或者孩子饿死了,当地的邻居和家族去州府告你,你能不能承受得住?

    这里面涉及到的问题太多了,从来不是你拿着大唐的律法说怎样就怎样。

    别说是大唐,换成李易那个时候?        一个人因为被压迫而杀人,法院判死刑?        整个县好几万人联名去保,这人就绝对死不了。

    没有一个法官还敢往死里判的?        他会哆嗦。

    比如李易那个时候的江西丰城,一群百姓把县政府都攻陷了?        警察吊死?        县官活埋。

    最后是什么结果?取消农民负担了?        敢抓谁?是要官逼民反吗?

    李易就把这种‘为难’人的东西摆出来,告诉大家,遇到此类事情怎么办。

    ……

    “出海以后啊,一定要注意别随意杀人,咱们是仁义之师。

    别人的内部矛盾,咱们不要管,只要他们不主动进攻咱们,咱们就不杀人。

    比如说一个地方,有两个相互敌对的部落。

    咱们跟他们说清楚,就是换东西,接触的时候就告诉他们,别限制我跟谁换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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