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这就是东主喜欢出的题,连着的,不是单独某一个案子。 你判的时候要考虑的事情太多了,功和罪要分开,然后还有口供。 比如说拐卖孩子的人说他没拐卖,他就是带孩子出来玩儿。 整个案子,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要多纠结就有多纠结。 当然,打死坏人这个情况不用纠结? 不存在什么防卫过当的说法。 就跟小偷在偷东西的时候被打死一样? 官府不可能判打人的防卫过当。 官府之会询问知情的百姓,各自的口供是否相差不大。 若都说那个是小偷? 然后大家打他? 打死了,那就打死了吧? 没什么可说的。 官府能为了一个小偷的死,而把一大群百姓给关起来吗? 李易那个时候可以? 大唐不行。 敢关百姓? 知道百姓背后有多大的家族吗? 百姓被关,种不了田,要不要继续交租子? 参与打人的百姓家中有老母需要照顾,若你关的时候? 老母死了? 或者孩子饿死了,当地的邻居和家族去州府告你,你能不能承受得住? 这里面涉及到的问题太多了,从来不是你拿着大唐的律法说怎样就怎样。 别说是大唐,换成李易那个时候? 一个人因为被压迫而杀人,法院判死刑? 整个县好几万人联名去保,这人就绝对死不了。 没有一个法官还敢往死里判的? 他会哆嗦。 比如李易那个时候的江西丰城,一群百姓把县政府都攻陷了? 警察吊死? 县官活埋。 最后是什么结果?取消农民负担了? 敢抓谁?是要官逼民反吗? 李易就把这种‘为难’人的东西摆出来,告诉大家,遇到此类事情怎么办。 …… “出海以后啊,一定要注意别随意杀人,咱们是仁义之师。 别人的内部矛盾,咱们不要管,只要他们不主动进攻咱们,咱们就不杀人。 比如说一个地方,有两个相互敌对的部落。 咱们跟他们说清楚,就是换东西,接触的时候就告诉他们,别限制我跟谁换什么东西。”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