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六章 守护者-《末世写手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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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天羡的守护者就是菠萝吗?这么说,他也无恙,他成功地找到了天羡,和天羡站在了一起吗?
阴森的空气忽然凝固了一下。外头那个声音愣了三秒,说:“先别动。”
紧接着,一个人就从门口鬼鬼崇崇地探了个脑袋出来。
那头发蓬乱。没刮干净的胡茬儿发青的脸,不是同样失踪的不啃菠萝皮。又会是谁呢?
其实,第一次见面,所有人都看出来了,不啃菠萝皮其实是个货真价实的帅哥,可是他对于自己,简直懒得花一秒钟来收拾,实在是愧对了天生的那张脸。总有一种感觉,如果饿着可以不死,他估计是连饭都懒得吃的。
所以,一年的光阴,在他身上发生的改变,恐怕是所有人之中最小的。
唯一的变化,是他的服装造型风格。
很显然,他并不是那种会在乎自己衣着的人,可他现在穿的衣服,可谓十分诡异。他身着一套粗布衣裤,肩上斜搭着一块兽皮,一直垂到腰际,又用坠满兽牙兽骨装饰的皮带子在腰间扎起来,看上去有些像孙悟空的虎皮裙。
不仅如此,他的发间还缚了一根饰带,饰带上也坠着许多乱七八糟说不清是什么的东西,倒使他零乱的发型有了几分刻意为之的不羁风格。总之,不啃菠萝皮身上的这一套行头,让他看上去有点像原始部族来的野蛮人。
也难怪,毕竟不啃菠萝皮随机去往的地域“胡嗬胡”,是一个食人部落领地。在这一年里,他凭着超凡的聪明和那神鬼莫测的灵异天赋,把还处在原始迷信状态的食人族唬得一愣一愣的,早就登上了食人部族领袖的王座。
当然,在这方面,他的魅白夕子立下了汗马功劳。对于这位飘渺骇人的“女鬼”型魅,整个部族都怕得不得了,直接把他们供上神坛,奉若神明。
按照不啃菠萝皮说的,带着一群原始野蛮人发展创业,实在是一个不小的挑战,不过也挺有意思的。
因此,他已经深深地融入了胡嗬胡的原始部落里,身上也开始透出一股部落的味道。
造型原始了,可他的脑子绝对一点都没有退化。要知道,当他独自踏进逆涌之星河的时候,残天羡早已在此开启了一个屏蔽所有踪迹的大结界。这个结界,目前连冥主都尚未攻破,他却能摸进来,找到了残天羡,成为他的守护者,足以证明他卓越的分析判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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