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掌勺师傅狗蛋-《阎罗请我当主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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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完这条消息,严岁就把手机调到了静音,丢到了床尾,试图找周公看看能不能谈下他的亲事。

    ……

    第二天一早,严岁就被母亲从床上给薅了起来,迷迷糊糊地收拾了一波衣服,迷迷糊糊地坐上了车。

    等严岁清醒的时候,看到车窗外满是稻田,远处的小土丘上种满了树木,高楼大厦全都变成了一两层的小平房,一股乡土气息迎面而来。

    自从姥姥,姥爷去世之后,嫁到城里的母亲就很少再回老家了。

    严岁作为一个死宅,自然就更不愿意来了,关于舅舅的记忆也只模糊到过年时的压岁钱了。

    “妈,你累不累?我来开吧?”严岁不知道说些什么。

    “不用,再有十分钟就到了,你又不熟悉路。”

    “唔……你把折耳根也带来了?”

    看到后座上把脑袋探出窗子吹风的折耳根,严岁突然就想到了那个戴墨镜狗子的表情包。

    “嗯,昨天你舅舅给我说明天有宴,所以就打算多呆两天,正好在城市里折耳根也活得憋屈,拉出散散心。”母亲总是能把所有的事情都安排妥当。

    严岁深吸了一口气,也不知道再怎么接话,便掏出手机无聊的翻了起来。

    除去广告推送,剩下的就只有黄芥和焦白的消息了。

    “为了我的兄弟,我选择二十一天后离开!”

    看到消息,严岁觉得鼻子猛然酸了一下,果然那个嘴上说着不要别人担心的少年,在心底却清楚的记得一切。

    至于焦白的消息,不用看也知道。

    每天的打卡上班。

    严岁突然想,是不是要搞一个指纹打卡机,要不然这样发条消息就算上班,也太爽了吧!

    如母亲所言,十分钟后车子稳稳地停在了路边,然后拿出了手机,拨了一个电话出去。

    “狗蛋啊,家里的院子在哪啊?我在路边迷路了!我给你发个定位,你来接一下我。”

    没错,老家的人名就是这样的接地气。

    而且他们迷路了……

    五分钟后,一辆红色的摩托车,迎了过来,一个身穿背心,大裤衩,脚踩人字拖的男人,朝车内看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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