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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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以来,生命科学领域以经典物理理论研判大脑功能,但经典力学的观点对意识并不适用,在大脑神经层面上无法真正解读意识。甜苦、明暗等感受如何形成?善恶、福祸的判断怎样确立?人类思想情感的价值规律及根本原则到底是什么?就当今科学而言,意识可谓千古之迷,无论烧杯、量角器,还是动量、电磁波,都一筹莫展、束手无策。我们只有建立宏观辩证的认知体系,才能把握意识和生命的实质,而气态能量就是这把钥匙。作为一种整体性的超越能量形态,气态能量主导着意识及生命的一切,它并不仅仅属于某一器官或系统,即使大脑也如此,大脑只是意识的功能器官、生命的特定结构,气态能量才是意识的统领、生命的根本。”

    中和在这套匪夷所思的理论面前,显得弱不禁风、狐疑满腹:“意识不是大脑的产物?”

    “你看棚顶上是什么?”教授对起身添茶的中和,感谢地微笑,指尖在桌上轻轻叩击。

    中和回身看到一盏旧式的吸顶灯,在几只飞虫的萦绕下,散发着微黄的荧光。

    “你说那盏灯?”

    “是的,灯发光,是因为有电流通过,当停电时,它还会亮吗?”

    “不会,怎么?”中和不解地看着教授。

    “大脑就像这只灯泡,肌体就像电线,意识就像灯光,气态能量就是电流。没有气态能量,大脑以及肌体只是一个空壳,意识就将熄灭。”

    中和似乎对他的推理有所觉悟:“您的意思是,意识只是大脑的应用功能,而非主体功能。比如人们在歌厅唱歌、舞池跳舞,唱歌是歌厅的功能,跳舞是舞池的功能,但歌舞并非场所的自身功能,缺乏使用场所的人,一切功能就丧失了主体和意义,场所也只是一些堆放物品的厅室。”

    “是的,你很聪明。”教授补充道,“唱歌、跳舞等各种功能是由人通过场所而实现的,歌舞真正的来源、归属和意义是人,而非场地。同理可知,意识的来源、归属与意义是气态能量,而非大脑。”

    中和感觉豁然开朗:“当歌厅、舞池受到破坏时,歌舞的功能难以发挥甚至丧失,但人本身的能力并没发生改变。就像大脑受损时,意识的主体并没有受损,只是找不到发挥功能的渠道。”但他随即疑窦再生,“可气态能量怎么成为意识主体的呢?”

    “那就再举个例子。你知道,中华文明学会是一个行使社会管理职能的学术团体,也就是代表国家施行政府职能。国家作为一种社会存在,其利益及意志必须也只能通过管理组织而实施,比如外交谈判、税收修路这些公共事务,不可能谁想做都能做,也不会让每个人去做所有的事,国家只有通过政府组织,才能形成统一意志,实现共同发展。气态能量也是这个道理,如果生命体是国家,气态能量就是政府,国家通过政府履行社会职能,生命通过气态能量调行自身需求,意识就是气态能量代表生命,在大脑这一具体部位所形成的功能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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