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跋涉去领靴子-《修真之傍前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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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幻剑所住的山峰叫做擎天峰。名字的来历显而易见,这玩意不但比其他的峰要高,而且更为陡峭。

    师父将李冰冰带到某处道道,“从这里下,比较近。”

    他说完很潇洒的转身走了。留下拔剑四顾心茫然的徒弟。

    她站在峰顶边上,朝下看了看,只见山腰一片云山雾绕,瞧不到底。心中已经胆寒了,哪里还谈地上往下爬。

    她左看右看就没发现近在哪里。

    好比珠穆朗玛峰,无论是从尼泊尔攀登还是从西藏那边爬,恐怕即便是有区别,这区别恐怕也是微不足道。

    人家都是带着装备的,李冰冰就孤家寡人一个,穿着被裁掉一大截的长袍,一双没有底的靴子。

    靴子在涟波山脉,被小二推着跑,给磨穿了。先前在流云城去给小红买奶,却忘记给自己买双靴子。

    无法可想,又不愿意服输。她只好趴在悬崖边,一点一点的将双腿和屁股放下去,手却扒在崖上。

    小二早被唤出来戒备,万一掉下去,还能稍微落借下力。

    山风大得要死,整个身体仿佛随时会吹得飞走。

    蜘蛛侠李冰冰趴在岩壁上,慢慢挪着。幸好手劲脚力不是凡俗之人,经过灵气冲刷洗髓,力道很强。尤其是将灵气贯穿脚尖指尖,可在石头上挖洞,支撑身体。

    不过,她觉得很不乐观。以这个速度,恐怕她在半山腰就会被活活饿死。

    手指扎进石壁,突然想起九阴白骨爪,不由得苦中作乐,哈哈笑了一阵。这么一来,倒是忆起先前霸杀给她挖洞府的情景。

    小二虽然比人家霸杀肯定差了不少档次,但是挖个把洞应该没什么问题。

    她心中一喜,忙叫逆天第二去给她做苦力。

    到底是把剑,天生就是搞破坏的,小二比李冰冰的手指可锋利得多。这小子没有一句怨言,只晓得埋头苦干,一个一个的坑,挖得又大又深又整齐。

    李冰冰洋洋得意,虽然不至于如走平地那么嚣张,可是速度快了许多。很快就穿过了半山腰的云雾。

    不过,即便是快,也很有限度。到后来,只觉得手脚都不是自己的,全身酸痛。

    从前,有个人天天宅在家中,后来,她被迫去爬山。然后她累得半死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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