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出师有名!龙象镇狱!(5k大章,求订阅求月票)-《白骨大圣》


    第(1/3)页

    今天的何府。

    比往日都要喧嚣多了。

    不少何府的下人都围在贴于何府正门前的一张告示,惊讶讨论着。

    告示上的内容并不难懂。

    甚至白话文到只简单会一些字的下人,都能念出来。

    大夫人今日邀请五脏道观的晋安道长与陈道长,入住何府,为何府上下祈福,今日起二位道长就是何府贵客,见二位道长如见大夫人本人,望何府上下不要怠慢云云……

    看着大夫人有是郑重张贴的告示。

    又是在告示上按压有大夫人的文印。

    大夫人如此隆重邀请贵客,大伙如果没记错的话,这还是头一遭,所以一石惊起千层浪,今天何府上下都在热闹讨论这件事。

    不过,在热闹讨论之时,看着告示上说是大夫人请道长是为何府上下一起祈福的,这些何府下人、婢女、护院、厨师、门房等,无不感恩戴德大夫人关心他们这些下人。

    同时也更加尊敬被大夫人隆重邀请入住何府的二位坐上贵宾,也便是晋安和老道士。

    晋安见他已在何府造势成功,觉得今晚大事可成。

    心中把握更大了。

    这就叫师出有名。

    正义之师。

    大夫人是何家当家女主人,受到女主人邀请入住阳宅,他今晚神魂出窍斩杀五通神才能不受到何府风水局影响。

    吃饱喝足。

    养精蓄锐。

    静等入夜。

    ……

    是夜。

    夜色融融,何府经过一天的喧嚣后,逐渐归于平静,寂静。

    还是那座何府浣衣房所在的下院。

    还是昨日那间房间。

    当天地最后一道光明消散,苍茫大地彻底沉入黑暗后,晋安元神出窍,揭下手掌上的六丁六甲符与五雷斩邪符,开始飘飘荡荡出房间。

    这回有了正义之师之名,晋安在何府果然能自由出入了,一路畅通无阻,穿墙穿石穿楼阁。

    他心头微喜。

    其实晋安今晚的守夜计划很简单。

    直接元神出窍,跟那个五通神阴神来个神魂斗法,看谁先干死谁。

    当然了,晋安不觉得今晚元神斗法会输的人是他。

    就昨晚那五通神连直视他的勇气都没有,最后夹紧尾巴跑走的架势来看,并不是什么多厉害的邪祟。

    这才是晋安的自信所在。

    魂魄环绕下院几圈,仔细视察过周围环境,周围并没有情况。

    除了那位老想着撞一把邪灵的李姓护卫,带着一伙在邪灵前起不到什么作用的护院,一直兢兢业业埋伏在下院四周的建筑物里喝西北风,喂一堆母蚊子。

    而房间里的珍娥几人也都平安无事,五通神也还未出现。

    按照昨晚的时间推演,五通神是在亥时快入子时,一天中阴气最重的夜半时分才出现的,晋安趁着现在还有时间,打算先熟悉一遍整个何府。

    何府几位小姐的睡房,他都一一检查过。

    就连大夫人的睡房都没放过。

    晋安胸有正气,目不斜视,自然不怕何府风水局对他的视察,哪像那个五通神,心术不正者,只能在何府里偷偷摸摸走动。

    晋安见已进入睡乡中的大夫人睡房里并没有异常,他开始继续视察其它地方。

    他既是在熟悉何府环境,为接下来的元神斗法做以防万一的准备,同时也是想借着元神出窍后无孔不入的便捷,在何府里找找看那只被藏起来了的五通神神位。

    但很显然,这五通神很狡猾,早已把神位藏到最隐秘地方。

    要不然白天搜遍全何府,也不会毫无结果了。

    何府水榭楼台、假山背后、楼阁别院、各大小厢房、下人住的下房…晋安一一检查过去,都没能找到被五通神藏起来了的神位。

    他魂魄飘来飘去,翻遍何府,就差掘地三尺和茅房还没检查了。

    茅房是最藏污纳垢的污秽之地,能污元神,除非那五通神自寻死路,才会把神位藏在茅房里。

    最后兜兜转转,晋安又重新回到浣衣房所在的那座下院。

    再次穿墙飘入屋内,见珍娥六人一切正常,李护卫带着的那些护院也都一切正常,继续猫腰在四周建筑里正苦不堪言的啪啪啪拍蚊子。

    晋安飘在下房里沉吟,他有预感,这五通神昨晚被自己惊了神。

    就如躲在沟渠里的肮脏臭老鼠被踩到尾巴。

    今晚估计不会再来珍娥房间。

    有很大会转移目标去害其他人。

    正是因为有了这一层担忧,晋安刚才才会借助神魂的无孔不入遁术,逛一遍整个何府,想提前找出五通神神位,提前扼杀掉危险。

    免得这五通神再次在他眼皮底下害人。

    ……

    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

    天阶夜色凉如水,坐看牵牛织女星。

    这一夜的夜色。

    凉如水。

    何府的三小姐,名叫何玉姝。

    自从从小一起长大的小婢徐红死后,何玉姝不敢再回原来的雅院阁楼居住了,徐红虽然不是她害死的,但活人都避讳死过人的凶宅。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