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老公,我叶修罗生是你人,死是你的鬼。 听叶修罗说出这句话后,沈岳就知道他又输了。 和昨天在振华集团那样,输得很彻底,没有任何的脾气。 叶修罗放弃了最擅长的撒泼,耍阴谋,而是借着未婚妻的身份,把女孩子的温柔、被掐疼后的泪水当做武器后,最擅长硬碰硬的沈岳,除了乖乖举手投降认输外,还能做什么? 哦,还能喝酒。 美味菜肴没吃多少,高度二锅头倒是又喝了三整瓶。 他没劝叶修罗共饮。 叶修罗也不屑喝这种廉价酒,更没劝他不要喝,只是看出他想一醉解千愁后,猫咪般偎依在他怀里,双手捧着酒瓶子,帮他不住的倒酒。 不知不觉中,叶修罗穿着的轻纱长袍,已经褪到了香肩以下,大半个雪白酥胸,在灯光下颤巍巍的,再配上她吃吃的娇笑声,短短大半个小时内,就喝了那么多白酒的沈岳,又有什么理由不醉呢? 喝着喝着,沈岳醉倒在了女人怀中。 却努力的睁大眼,手指轻弹着一颗粉红提子,邪邪的笑着问:“我、我听说古代那些文人骚客在喝花酒时,最拿手的方式有几种。比方,用绣鞋当酒杯呃。” 确实,华夏历史上很多文人骚客,在喝花酒时,特意用女人的绣鞋当酒杯的。 不过那种重口味,就算打死沈岳,也不会尝试的。 更何况,叶修罗今晚穿的,是露趾绑带式细高跟,也盛不住酒水。 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能陪文人骚客们以这种重口味方式喝酒的女人,都来自青.楼。 沈岳醉态可掬下这样说,是把叶修罗当做了青.楼的职业女性,侮辱意思很高。 叶修罗没生气。 只是红唇贴在他耳朵上,柔声说如果老公喜欢,她可以派人去取能盛住酒水的细高跟来。 沈岳不屑的撇撇嘴,抬手把她的黑纱长袍往下拽了下。 马上,叶修罗两个美白粉就再也没有任何遮挡物了。 除了用女人绣鞋之外,文人骚客们还发明了很多独特的饮酒方式。 皮兜酒,高山流水。 皮兜酒就是女人先把酒喝在嘴里,却不会咽下去,而是嘴对嘴的把酒水,渡给男人。 这种饮酒方式,我岳哥虽说不是太反对,却也不屑和不爱的女孩子共饮。 他喜欢玩高山流水。 就是把酒水倒在叶修罗的酥胸上,从粉红提子行流下来时,再喝。 反正叶修罗雪肤白嫩,没有一丝瑕疵。 “好,老公,那您稍等。我再去清洗下,确保卫生。” 叶修罗还是媚媚的笑着,把趴在怀里的沈岳,慢慢放在了旁边的锦墩上,抬手掩住酥胸后,长身而起。 “快,快去,不要让老公久等。我、我欲醉眠君且去,明天一起逛青.楼” 沈岳语无伦次的喃喃说着,摆摆手,闭上眼,马上就发出了轻鼾声。 除非像展小白那种酒精免疫者,不然酒量再怎么好的人,在短短半小时内,就狂饮三瓶高度二锅头后,也会醉成狗。 沈岳好像睡了一分钟,也好像睡了一个世纪。 反正沉睡中的他被凉酒浇醒,勉强睁开惺忪的醉眼后,就模模糊糊看到一具身无寸缕的娇躯,跪坐在他旁边,高举着一个红酒瓶子,昂起下巴,瓶口倾斜。 好像鲜血一般的酒水,淌过雪山,顺着粉红提子,洒在仰面躺着的沈岳脸上。 他又闭上了眼,张嘴喝了两口后,发出一声邪性十足的笑,抬手采住女人的秀发,猛的拉在了身上。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