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9章 我非杀了那个女人-《绝美总裁的贴身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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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他实在搞不懂,敌人明明只有一个,为什么能同时追赶分开几路狂逃的战友们。

    而且更关键的是,这些战友们再发出惨叫之前,都没发出任何的搏斗声,连枪声都没有,就遭到了致命性的毒手。

    华夏的监军,好像根本不是人!

    那么,他究竟是什么生物呢?

    范权脚下一个踉跄,猛地前扑时,慌忙伸手抱住了一棵树。

    他不敢有丝毫的停留。

    最多,他只是狂吸了两口气,让干瘪的肺叶瞬间充满后,刚要推开那棵树,继续向前狂奔,却又蓦然停在当场。

    一个鬼魅般的白影,好像从地下冒出来那样,悠忽出现在他面前,距离他最多只有半米。

    咔嚓!

    惊雷和一道闪电,几乎在同一瞬间掠过这个世界时,范权看到了白影的脸。

    这不是人的脸。

    最起码,那张红嘟嘟的小嘴上面,不是人脸。

    是一张狐面。

    黑色的。

    还有,一双闪着邪气的眸子,闪着凶残的妖异光泽,死死盯着他。

    范权呆愣了下,随即醒悟,伸手抬枪。

    他抬起了枪,右手手指也扣到了扳机上,却没有枪声响起。

    只有,他发出的凄厉惨叫声。

    鲜血,顺着他的额头,混合着雨水,哗哗的淌了下来。

    啪哒一声轻响,冲锋枪掉在了地上。

    范权身躯剧颤着,缓缓跪下,扑倒,几乎要瞪出眼眶的眼睛,看到了一双白色锦缎做成的靴子。

    他还看到被风吹起的白袍下,有条毛茸茸的大尾巴。

    “原来,狐狸真能变成人的。”

    范权心里这样想到。

    可惜,他只能想到,却无法把他看到的这些,告诉任何人。

    所以沈岳不知道。

    也不知道十多个试图偷袭陆家别墅的南越特种精锐,全部被歼灭在了这片森林中。

    逃跑速度最快的范权,也只跑出了一千米左右,生命就定格在了那一刻。

    沈岳狂跳的心脏,终于慢慢恢复了平静。

    被手和树身用力压着的伤口,也不再出血。

    刚才流出的这些血,对他的自身造血功能来说,压根不算事。

    现在,哪怕再和黎小草鏖战一场,也不会造成生命危险。

    就是双脚有些发软,这都是他重伤初愈,今晚做运动太多的缘故。

    如果他没有两次惩罚黎小草,仅仅是和南越军人厮杀,也不会造成伤口迸裂这么严重的。

    “温柔乡,英雄冢,古人诚不我欺。以后,可不能再这样浪了。希望,我赶回去的还不算太晚。”

    沈岳右手捂着心口,左手扶着树,缓缓站起来,避开满地的尸体,脚步有些踉跄的走出了密林。

    雨还在下,电闪雷鸣,世间万物都臣服在老天爷的威风下。

    冒着罕见的瓢泼大雨,沈岳深一脚浅一脚的绕过湖畔,快步走向陆家别墅方向时,一个幽灵般的白影,从他刚才扶过的那棵树后闪了出来。

    白影微微冷笑,恨恨的骂道:“混蛋,果然是荒淫无度。这才刚好多久,就那么乱。哼哼,要不是我非杀了那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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