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用蛮力的都是禽兽!-《诸天之从诛仙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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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吧。”

    狐山脚下的阳光依旧充足,一大片野花正是开得烂漫,一处桃林粉红之色引人神往,或许是因为这狐山的奇特,也或许这十万大山地域湿气充足,一道彩虹刚好架在了狐山与一处充满着迷雾的小峰之间。

    这些景象无疑是让人留恋的,在这样的风景之下,小麻雀与小白狐一般都是在吵架的。

    可是,两兽却是在互相摆手,不对,是小麻雀在摆翅膀,小白狐在摆动着自己那毛茸茸的爪子。

    “叶兄,金姑娘,此一别不知多久才能再见,珍重。”

    叶朝抓起不舍的小麻雀塞入怀中,摆摆手说道:“你也珍重,若是你不甘寂寞的想要去中原的话,到青云山找我,我带你参观我们青云山的风景。”

    小六点点头,只不过在他怀中小白狐的眼睛却是充满着愤怒地看着叶朝,什么叫不甘寂寞?

    满载而归的返程路总是那么的轻松,而上天也不愿意再去对成功之后的人们降下阻拦,多雨的南疆出现了十数日的艳阳高照天。

    这让大黑兴奋,因为走在路上的时候不用再担心该死的污泥脏了自己的腿,但坐在大黑身上的金瓶儿却很不开心。

    因为有雨可以走的慢,她与心爱的人在一起的时间便可以长一点,虽然,现在的大黑也足够慢了。

    焚香谷镇守着的小路一定是不能走的,那里刚刚经历了一次大难,焚香谷中人不会允许有人在那里出现的。

    穿过一条高俊的山路,地形终于不再尽是崎岖丘陵,花草也开始变得秀丽起来。

    逍遥涧在东海之滨,青云门在中原偏北,一南一北,很讨厌的分布。

    金瓶儿跳在了地上,摸了摸大黑的脑袋,看着叶朝的眼神也未有不舍,走上前去给叶朝来了一个狠狠的拥抱。

    叶朝摸着金瓶儿的秀发,低声道:“最多十年,我去接你,不过在这十年内,你要小心,小心鬼王宗。”

    金瓶儿点头,就算没有叶朝的话,见识了伏龙鼎之威的金瓶儿也会小心鬼王宗,毕竟她是下一代的合欢派掌门,而在长生堂消失之后,合欢派是圣教现存最弱的势力了。

    “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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