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节 我不认识它!-《带着炉石闯异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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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停歇的冒险征程》中继续说道:
“血精灵族喜欢纯粹的能量。我跟随的商队中,交易最好的就是‘光明之液’。”
“当然,他们也很擅长发现宝物。有趣的是,个子越矮的血精灵,越是擅长于探宝。”
“让我最惊喜的是,我们商队正巧碰上了血精灵族一年一度的庆典,‘菲力灯节’。城镇的街道上都会挂出各式各样的彩灯,有用精灵木做的,有用橡木树叶包起的,甚至还有南瓜镂空而成的,让我应接不暇。”
“在节日里,我有幸结实了一位美丽的血精灵女士,露露.阿德莱德。她优雅,风趣,眼神深邃的像夜空中的繁星。热闹的街景,摇曳的酒杯,加上美女陪伴,这样的夜晚是多么让人心醉。”
“可惜时光不留人,我们的商队在这片血精灵的领土上驻扎了四天后,又要启程了。”
“临行前,露露一直想邀请我留下来。看着她真挚的眼睛,我几乎快要答应了。然而,商队的车轮滚起时,我还是离开了。”
“我收下了露露送给我临别赠礼,一颗灰色的‘精灵石’,她说这里面藏着好运,会让我旅途顺利。我答应她,一定会回来。”
“只可惜,后面的冒险出现了太多的意外,这个承诺让我心存愧疚,难以忘怀。”
…………
“冒险的男人最爱说谎,啧啧,但依然觉得很浪漫。”尼尔森此时已经在马车上,阳光洒进,他坐在车窗旁看着书。
马车的终点自然是雄鹰城,既然书里都把商队形容的如此有趣,尼尔森是绝对不会错过的。
回味了一会儿书中的故事,尼尔森换置掉书签的位置,合上书,递给了坐在对面的提里奥。
他看了看窗外,问道:“还有多久才到?”
提里奥拉开腰间的布袋,小心翼翼的将书放进去,回道:“少爷,快了,用不了十分钟。”
尼尔森嗯了一声,继续看着马车外的风景。沿路的田园风光欣赏完后,开始有一些平房进入视线。
山鹰城占地有八百亩,幅员辽阔,几乎有史塔特城的八倍。之所以取名为山鹰,是因为马歇尔.布莱恩男爵的城堡建在一座山脚下,依仗天然优势,山中城堡便成了一个很好的防御要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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