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五章【无敌主角,发挥特长】-《现在我想做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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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平行世界,约翰破坏大陆酒店的规矩,在酒店内杀人,第三部悬赏才达到了1500万。

    梁坤把男主的悬赏金大幅提高了,否则配不上他的实力。三部电影里他杀了那么多人,很多龙套杀手拿着一把小手枪就敢前仆后继的找他麻烦,要不是悬赏太高就是他们脑残。

    第一部200万悬赏纯属搞笑,男主杀了维果一群手下,补偿金感觉都不只200万。最离谱的是,女杀手柏金斯刺杀约翰,说维果给她四个金币破坏大陆酒店的规矩。之前约翰在家找人收尸,给的金币都不只四个。

    魔改后梁坤压根没有提一个金币的价值是多少,如果是值50万的话就太扯淡了,那样收尸的团队明显是最有钱的。

    在被追杀的过程中,约翰也受了一点伤,为了救一个被卷进来的无辜小孩。

    他并不是一个没感情的人,所以他在不到30岁时就退出了,想过平凡人的生活。哪怕温斯顿想让他回去帮忙,他也拒绝了一次,结果被逼了回来。

    不过他也享受杀戮的滋味,杀人是他的本能。

    最后的大战,约翰把杀人技发挥到了极致,子弹打光了,捡别人的枪继续杀。他能把任何东西当成武器来使用,基努版约翰只是一个普通人,梁坤则是真正的“夜魔”。

    如果漫威那个号称“夜魔侠”的律师和约翰单挑,绝对是赢不了的。偏偏梁坤的动作戏看起来很真,反派并非都是傻子,只是拿他没办法。

    电影有很多广角长镜头,把整个战场拍进去。他不只是有功夫,还有战术。找掩护,射击杀人一气呵成。

    原版最后大战让维果和约翰强行五五开,严重减分。魔改版只剩下维果的时候,他用了激将法,说要和约翰单挑,赤手空拳,不用枪弹。

    约翰把枪扔在了地上,维果却抽出了一把刀来。这把刀比原版的匕首威力大多了,又粗又长,属于军用的匕首。

    维果连续刺了几刀没有伤到约翰,忽然没了力气。他的脖子上被插了一根铅笔,缓缓的坐在了地上。约翰早料到维果不会真的赤手空拳和他肉搏,但近身的情况下,就算对方有枪,赢的人也一定是他。

    “再见,维果。”留下这句话,约翰转身离开了。

    结局和原版一样,约翰闯进了一家宠物店,用缝合器自己缝合了伤口,还偷走了一条狗。

    妻子最初送的是比格犬,是一种很黏人的狗,寄托的是妻子对约翰的感情。结尾约翰领走的是比特犬,这种狗性情凶狠,被称为狗中第一猛犬,和他本身的个性合拍。这说明他已经想通了,决定找一个新的心灵寄托,即使只有自己一个人也要活下去。

    在影片的结尾还有彩蛋。

    有人听说约翰-威克重出江湖了,拿出了徽章想要找他帮忙。徽章就是一次性的卖身契,可以让杀手帮他一个忙而且不能拒绝,这预示着还有续集。

    电影结束,影院里的观众们纷纷鼓掌。

    这部电影的剧情非常简单,就是一个为狗子复仇的故事。这当然没什么深度,但是观众们看了以后都觉得特别爽。

    梁坤塑造了一个无敌的主角,但他又不是《赶尽杀绝》里“胡萝卜侠”或《撕裂的末日》里约翰-普雷斯顿那中无敌。那两人根本就是超能力,动作设计太扯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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