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赶尸军阵-《刀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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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戚笼唯一能做的,便是左手虎口压枪尾,右手四指指肚压枪中端。

    枪头斜指前方。

    枪二十四式中的太公钓鱼,又是八母枪中的圈内高枪;其发力点是腕关节和两臂内筋,合成一圈。

    在这拥挤的枪阵中,上下左右都在搅动晃荡,这两个部位是少数可以自主发力循环的人体节点。

    戚笼手腕一抖,枪头化作一道黑影,像是老鹰叼食一般,由上向下刺入,扎进敌方一士卒的眼眶中,然后四指一抖,铁枪枪身弹劲一甩,直接将背后两人撞翻在地。

    然后在下一刻,就被无数脚掌踩成肉泥。

    做为麻匪,基本上什么武器都要会一点,但戚笼正儿八经的枪道入门,却是从周子通那‘一枪净土’开始,这包含着那位佛帅一身枪道修为的净土枪,让戚笼大开眼界。

    而武人,尤其是器械术极为高明的武人,眼能看多远,手上把式就能用到什么地步。

    手上的镔铁枪或叼、或扎、或刺,招招不落敌人喉咙、眼珠、脸颊几个部位,事实上,这几个部位也是少数的,没有甲衣庇护,骨头又脆弱的地方。

    如果说敌我两方像是撞在一起的莽莽森林,戚笼这一棵树算是长的最好的。

    其他人要么是被对方用武器挡住,要么枪头扎在对方身上,然后拔不出来,最惨的是枪被对方徒手擒住,一不留神,被对方拔出了军阵中。

    在这种大军级别的交锋中,四面八方都是危险,士兵消耗的体力、精神,比起一场正儿八经的生死搏杀只增不减。

    要不怎么有一种说法,民间武术都是从战场上传下来的,只有在战场滚一遭而不死的武人,才算是真正的高手。

    薛白不愧是武行大才,无师自通,将内劲外打用在枪身上,两只手掌湿漉漉的,满脸兴奋,每一次刺杀,对方有甲衣,没甲衣也罢,枪头高速旋转,剖豆腐似的,一捅一个血洞。

    只不过这小子刺了几十下枪,就肉眼可见的疲惫了,挨了几下打,甲衣上还插着两根箭矢。

    洪小四打架也不念诗了,两口八斩刀神出鬼没,每一次出动,便割掉一条性命,而且这家伙敌我不分,只要妨碍他们这三人队形的,刀口直接劈上去。

    这家伙在战场上发挥的作用,比在江湖上至少要大上一半。

    戚笼理所当然的居正中,除了自己杀人外,还要照顾着薛白这小子,免的这小子打的过于兴奋,杀出兵线外,被乱箭射死,被围杀而死,又或是打飞射向三人的暗箭流矢。

    烛龙‘昼眼’的三百六十度视角,简直相当于开个小地图。

    饶是如此,他也多多少少有些疲倦。

    战场上的厮杀虽然凶险,但两股大军交战,并且杀穿兵线,总共也不过半盏茶时间。

    敢死队不愧是精锐,一圈扫下来,真正掉队和死亡的,也不过二三十人。

    而其他葛家堡的堡兵可就是大面积的伤亡,不是整军崩盘,就是逃亡,接下来的白刃战基本上是指望不上了。

    大胡子军将的胡子上滴着血珠,身上还挨了两刀,刀口极深,是砍穿了甲衣落在肉上的,手上一根铁枪枪头断了半截。

    虽然杀出来了,但他表情依旧很难看。

    无它,原本应该做为辅助的三支马队全部‘阵亡’。

    而且从阵外看,黄沙裹雾,而哪怕进了阵中,依旧黄蒙蒙一片,只能模糊的看出人影。

    寻常法术可没这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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