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第二天起床,苏青霓打开卧室门就看到了一对熊猫眼儿。 “小苏,你这剧本写得太精彩了。”欧曼曼激动地冲过来,“我一定要演女二号。” 苏青霓:“……” 苏青霓:“你不演女主?” 欧曼曼:“不演。女主不适合我,我更喜欢女二,太踏马的有个性了。” 苏青霓:“女主也很有个性啊,正义中带着点儿邪气,是很招人喜欢的人设。” 欧曼曼:“但我更喜欢女二那种彻底的坏,深入骨髓的坏。演起来肯定很过瘾。” 苏青霓:“那你就演女二吧。” 欧曼曼:“我这就让华姐过来,让她看看剧本,然后找导演拍摄。” 苏青霓:“你工作室的钱够吗?” 欧曼曼:“这个我哪里知道,这些事情得问华姐。” 苏青霓:“……” 这就是一个甩手掌柜。 李国华看到剧本之后如获至宝,立刻就想将这部电影拍出来。是的,苏青霓给的是电影剧本。主要是电影拍摄的周期比电视剧短,而且小成本的电影所花的钱绝对比拍电视剧用得少。欧曼曼没有签娱乐公司,而是自己开了个工作室。苏青霓担心她的工作室拿不出太多的钱来进行拍摄,虽然苏青霓会进行投资。但拍电影比拍电视剧来钱快,苏青霓自然是选择拍电影了。 只是,欧曼曼的工作室的钱不多啊!虽然欧曼曼努力工作,但以前整个工作室是方同柳一手掌控,大部分钱都进了方同柳的口袋。方同柳离开工作室带走了工作室的大部分资金,现如今,工作室的资金真的非常少,只够支撑日常开支的,拿不出钱来拍电影。 苏青霓开口问李国华:“工作室最多能够拿出多少资金?” “五百万。”李国华道,“这是工作室的极限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