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追踪者来袭-《穿梭诸天的军火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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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见一名身穿黑色皮衣,酷得一批,浑身上下带满了武器的长发青年,骑着一辆重型机车,还带着一个浑身透着吊丝气息的家伙,正往这边驶来。

    他行驶间,一只女丧尸晃悠着向机车迎去,只见那小子右手掌着油门把手,左手从肋下拔出手枪,一枪就爆了那女丧尸的头。

    狙击手饶有兴趣的道:“身手不错的家伙,不过这家伙看着怎么那么眼熟?好像在哪见过。”

    杨翼飞在剧院门前停下机车,杰弗森率先跳了下去,杨翼飞蹬出站脚后,对房顶上招了招手,笑道:“伙计,你可得盯好了,别让我的车被那些恶心的东西碰到。”

    狙击手几经辨认,终于认出了杨翼飞,站起身笑道:“原来是你,那个勇救女主播的功夫小子,哈哈,你那几腿可真特么够劲,我最崇拜的就是布鲁斯·李了,有机会你可得教我柴丽斯空付。”

    杨翼飞笑道:“没问题,如果你能活下来的话。”

    狙击手笑骂道:“法克尤,你挂了我都会活得好好的。”

    杨翼飞哈哈一笑,往剧院大门行去,而在他跟狙击手说话时,杰弗森已经率先进了剧院,然后就被十二把长枪短炮怼住了脑袋。

    这群特警的装备的确精良,有M4A1卡宾枪、SCAR突击步枪、M16A2自动步枪、MP5冲锋枪、温彻斯特1887霰弹枪。

    为首的一名头发半金半白,应该是这支小队队长的中年男子,手中握着一把伯莱塔M92F手枪。

    “卧槽,看来我在外面还比较安全嘞,把枪从我脸上移开。”杰弗森不爽的叫嚷道。

    队长是个实干派,他一言不发,提起一杆霰弹枪单手撸弹上膛,随即递到了杰弗森面前。

    “拜托,你看……”杰弗森翻了个白眼,撩开自己的衣摆,左右晃晃,露出了自己别在腰上的两把黄金沙鹰,道:“我的家伙才正点。”

    队长无语的瞥了他一眼,只有根本不懂枪的人,才会选择沙漠之鹰作为战斗武器,他对这吊丝的战斗力已经不抱希望了。

    沙鹰威力固然够劲,可这特么是狩猎手枪,比较适合用来打猎,根本不适合用来战斗。

    沙漠之鹰光空枪就重达两公斤,若非手劲大到一定程度的人,根本不用指望能用它精准射击。

    而且这种枪结构复杂,可靠性低,无法适应复杂的环境,后坐力更是大得惊人,一般人开一枪,手腕都麻了。

    曾有试枪员打过沙鹰后戏称,只有体重达到80公斤以上的人才能正常使用它,可想而知其后坐力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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