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壁咚真厉害,大棒和胡萝卜-《我真是大昏君》


    第(2/3)页

    …………………

    还有一个多月就要过年了,但在嘉善县掀起的杀戮,却在江南士绅生员头上蒙上了浓重的阴影,使他们心惊胆战,哪有欢庆的心思?

    这也正常,杀了一批劣绅生员,抄家流放了数千人口,可并不意味着尘埃落定,一切都结束了。

    新晋江苏巡抚魏广微火速上任,公开声称“将用法严峻,意在锄强去暴。势恶土豪,必剪除殆尽。”

    同时,朝廷颁发法令,凡是因违法革除功名和士绅之名者,终身不得科举入仕。

    从嘉善县开始,江南各府县的地方官也都纷纷强硬起来,开始大力清查隐漏钱粮、严惩横行不法的豪奴恶仆。而直接的受损团体,自然是士绅和生员了。

    在杀鸡儆猴的威慑下,大部分有投献诡寄、偷税漏税等不法行为的士绅生员,都主动清退补缴,终有畏法之心。

    但也有一部分贪婪之辈,心存侥幸,清退补缴得不彻底,以为能蒙混过关。

    而被金钱蒙蔽双眼的这帮家伙,却忘了这已经不是地方官府在独力清查,东厂也涉入其中。

    所以,一个月的宽赦期刚过,得到东厂情报的各地方官府便开始从重从严惩处不法。

    按照朝廷的最新命令,逾期瞒报不报,没有清退补缴者,有功名的一律革除,有优免的一律取消,还要罚没其一半财产,并杖五十,枷号示众三日。

    处罚重不重?从历史上来数,还真不是最严最狠的。

    汉武帝时,凡查实偷税者,除没收其全部钱财外,还要罚戍边一年;

    唐朝后期为防止茶叶的贩私偷税,制定了严厉的处罚规定:“私鬻(卖)三犯皆三百斤,乃论死;长行群旅,茶虽少皆死……”;

    宋朝法律规定,凡贩卖私盐偷逃税的,贩一两以上“决杖十五”;敢于暴力抗税,“持杖盗贩私盐,三人以上,持杖及头首并处死”。贩卖私茶“一斤即杖一百,贩至二十斤以上弃市,贩私酒“五斗处死”。

    元朝私贩盐、茶、酒等货物与偷税者同罪,均“杖七十,徒二年,财产一半没官”。

    就连邻居不告发偷税,也要杖一百,“诸匿(偷)税者,物货一半没官,于没官物内一半付告人充赏。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