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三章 海商总会,赐民爵-《我真是大昏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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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商抱成团,发展起来才更加有序,日后也将成为抗衡荷兰东印度公司,乃至英国什么公司的力量。

    同时,海商会也被赋予职权,凡是遇到未“奉书插旗”的海船,可以将其缉捕,缴获商货的一半将作为奖励。

    换句话说,海商会还能起到防止走私的作用。本来就是亦商亦盗,缉私对他们来说正好能捞外快。

    其实,对于市舶司的法规,以及海商会的章程,李旦和颜思齐并没有太过计较。

    赚得少一些又算什么呢,光明正大的身份,回归故里的荣耀,才是最重要。而民爵的赏赐,更是让他们瞪大了眼睛。

    “施恩德,赐民爵”是汉朝曾经实施过的政策,到了西汉时,又分为两种:

    第一种是赐爵,即国家有喜庆之事,或者作战获得大捷,都可以赐百姓爵位;

    另一种是鬻爵,就是买。或是在政府财政因难时,或是在需要对内对外用兵作战筹措军费时,百姓就可以用捐献钱、粮来换取爵位。

    获得爵位的人,可以获得封邑(高等级爵)、免除部分或全部赋税徭役、减刑、优先担任官职等。

    制度推出后,老百姓便多把买爵位,作为逃避赋税徭役的手段。

    以至于朝廷又出尔反尔,以各种理由征发有爵位的人服役,或者是加以种种其他的负担。

    既然花钱捐粮买到的民爵没有什么实惠,老百姓也不傻,也就没人再花大头钱了。

    但凡事有一利,便有一弊,民爵也是如此。

    朱由校认为给有功于国家的平头百姓一个荣誉头衔,并使其能享受一定的特殊礼遇,效果会很好。

    就象李旦和颜思齐,不差钱儿,所缺的不就是一个身份,一个衣锦还乡的光宗耀祖嘛!

    而朱由校暂定的民爵,分为义、勤、勇三种,每种又分七级,分别授予于国有功的商、工、兵三类人。也就是义商、勤工和勇士这三个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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