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争辩(2)-《人道修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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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我要点明一点,儒家的仁爱,墨家的兼爱,都是泛爱,或者说是博爱的一种,都是人性中光辉伟大的一面。”

    “那是自然。”屠夫淡淡道。

    “儒家的‘仁爱’以亲人之间的亲亲之爱为根本,推而广之则为仁爱。儒家仁爱也是博爱的一种。”

    “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屠夫背了几句论语,最后总结道:“仁者,爱人。”

    李长定听了淡然一笑,接着道:“仁爱自然是好的,只是在儒家那里,他们的仁爱是不能贯彻到底的。因为仁爱和亲亲之爱,这两者之间,儒家更重视亲亲之爱。《中庸》有言: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仁爱一旦与亲亲之爱发生冲突,儒家的选择显然是亲亲之爱,是私爱。最好的证明就是《子路》里的那句:‘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的‘亲亲相隐’。”

    “《通典》第69卷记载了这么一个故事,甲有一个养子,叫乙。乙长大后杀了人,告诉了甲,甲把他藏了起来,不过后来还是被抓获了。然后问应当判甲何罪?然后根据《春秋》之义,父为子隐,父亲包庇儿子是合‘礼’的,最后判甲无罪。”

    “《后汉书*薛宣传》有载,丞相薛宣被申咸诬告而免官,他的儿子薛况收买刺客,将申咸斩于宫门处。薛况被捕后,依法该是‘弃市’之刑,但廷尉认为,按‘《春秋》之义,原心定罪。原况以父见谤发急怒,无它大恶。’结果仅将薛况处以‘完为城旦’郡三至五年的徒刑了事。”

    “历史上那一桩桩一件件的事情需要我列举给你听么?”

    “相反,墨家兼爱,以义为大,讲究‘举公义,辟私怨’,《尚贤》中更是提出‘不义不富,不义不贵,不义不亲,不义不近’,对不义的人不给他高官厚禄,不和他亲近亲密。大公无私!”

    “墨家的人是这么提出来的,同样也是这么去做的。”

    “《吕氏春秋*去私》中有记载:“墨家巨子来秦国,他的儿子杀了人,秦王已经赦免了他。但是墨家巨子说:‘墨家之法,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人也。夫禁杀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为了大义,他还是依照墨者之法,杀了自己的儿子。这些事情,儒家的儒生做得到吗?”

    “可是史上也有不少儒者能够大义灭亲,大公无私!”屠夫强自辩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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