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挖掘机抗塔,鳄鱼输出。 kakao非常自觉,全程带孝子。 “Double Kill !” 石头人绝望倒下,Kakao残血安全退出。 江淼则继续推线,随后又收掉KT野区的石头人,这才后撤准备按B回城。 “干得漂亮,rookie!”江淼笔出大拇指。 “嘿嘿嘿,是对手给机会了!” rookie腼腆的笑着,并没有对这波单杀大书特书。 这份不自傲,不知足的心态,哪怕前世在他S8捧杯后也没有太多改观。 由始至终,除了因年龄导致的统治力下降外,宋义进始终是那个值得信任的宋义进! 关于这一点,江淼觉得很有必要向rookie看齐。 易大师说:真正的大师,永远怀着一颗学徒的心! 可联盟里那么多职业选手又有几个做到了呢? Faker算一个,rookie算一个。 虽然rookie是华夏女婿,是半个华夏人,但归根结底,这两位都是韩国人。 江淼仔细过了一遍记忆,终于还是无奈的摇了摇头。 没有!国产选手一个也没有,包括七酱在内! 即便有,那也非顶级选手。不是顶级选手,没有实力去搏金杯,是否怀着一颗学徒之心还重要吗? 不好意思,你本身就是个学徒!不怀学徒之心难道还想怀大师不成?想屁吃呢。 不由的,江淼升起一股野心:敢为LPL先! “太秀了!什么是神仙?这就是神仙!” “躲完石头人大招又躲酒桶大招,谁敢说这是运气?的确!我承认有些许运气元素在内,但更多的绝对是实力!” “以后都不要叫阿水了好吧,叫水哥!叫水爷!” 西卡与骚猪一样,都没脖子。 但这种“没脖子”类型的,肺活量都大,嗓门儿也大,中气十足。 由于这一次不是打欧洲队伍,主场导播在放完了上路越塔后紧跟着又重播了rookie的单杀,相当的给面子。 “rookie也秀起来了啊!水爷就像一个催化剂,把iG每条线都催化了一遍!苟的越来越稳,强的越来越强!” “自信起来了,操作能起不来吗?打比赛讲究一个状态,有水爷这么一尊神仙给大家伙儿兜着,没状态也能给你强行催化出状态!” “现在上路随便越,中路也开花,在中上两路的辐射下,kakao在野区底气十足。这可就是上中野三路优势了!” 西卡的职业眼光相当毒辣,与他口嗨的功力成正比, “之前我们都认为,KT这阵容在中期后具备接团资本,中后期到大后期都是发力阶段。但现在,我觉得可以改一改了!” 顿了顿,清了清嗓子, “中期大嘴休想站桩输出,KT也不具备接团资本。” “别问,问就是水爷说的!” “这个发育的鳄鱼,啧啧啧!敢输出?打屎你!” 回城,更新装备。 燃烧宝石先行拿下,10%CD冷却值得收藏。 剩下的钱又补了一颗真眼,一颗假眼,转头便扎进野区。 只不过这一次不是扎自家野区了,而是直奔酒桶的野区而去。 这一动瞬间引发连锁反应,中路的Nagne忙不迭的后撤,生怕鳄鱼刷完F4后从二塔处的野区出口绕后。 想一想,鳄鱼近身。哪怕自己有个变羊技能也不过推迟一点儿被W眩晕的时间。 而一旦被眩晕,维克托的重力场势必衔接而来。 在没大招的情况下,想顶得住这两位的一套输出?简直就是在做梦! “不行!鳄鱼太肥了,他随时都能gank过来越塔杀我!” 几番反复后,Nagne实在是忍不住了,求救声响起,愈发加重了KT语音频道内的沉重氛围。 “那这样,我们来做点儿事!” Score沉思一番后,终于出声。 作为KT的队长,他才是团队中真正的主心骨儿。 “做什么?” “去包下!” “我们?” “不,只有你!” ...... “危险!大嘴和卡尔玛动杀心了,璐璐TP传送了!” “阿水T不了,石头人大招盯着呢!rookie也T不了,芽儿呦~Score这家伙太鸡贼了啊!” 大屏幕中,酒桶先是在中路下路河道附近蹲伏,一副要gank的模样,吸引来kakao反蹲。 随后璐璐突然后撤拉开距离TP,在此之前下路卡尔玛RQ骗出射可可布隆的防盗门,然后立即跟上交出狗链子。 至于score的酒桶,走出河道盯着rookie,一副你敢T我就敢大招打断的架势。 KT的目标很明确,不是孩儿神的轮子妈,而是射可可的布隆。 集火失去防盗门布隆,丝毫不吝啬召唤师技能。杀完就走,一点儿也不贪。 中路线交由酒桶收,布隆人头让给了大嘴,堪称一波接近完美的包夹! 唯一不完美的地方在于:KT的收益只在于大嘴拿到了三百块,却很难借布隆死亡的时机扩大收益。 “我的!是我不小心了!” 射可可第一时间就认错。 “你可得了吧!是我们的,咱俩的锅,你一个人背啥意思?怎么着,你想单人代表iG下路啊?想越过我,揽权,然后架空我?” “我......” “我什么我,啥也不说了,有锅一起背!” 孩儿神显得非常有担当,也非常义气。 如果不是后边加了一句话,可能射可可要被感动的鼻涕横流。 “咱俩背的锅还少吗?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别突然整那些花里胡哨的,咱俩谁还不知道谁啊?背锅不是早就背习惯了吗?至于现在突然开始分锅?没必要!” 相比较射可可的内向,孩儿神大大咧咧多了。 三言两语便帮老搭档从愧疚感中拉了出来。 对此,江淼轻松的笑了一声,没有发表任何意见。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