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八章 秦桧的本事-《大宋混世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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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姐,”对上李清照,大奸臣毫不客气,一副倨傲的样子,撇嘴说道:“你莫要狗眼看人低,以为我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教授,就没真本事。告诉你,我虽然是密州教授,却曾代表朝廷出使金国。以我的才华,金人言语算是什么,前后不足七天,我就和他们谈笑风生了。”

    “你替朝廷出使金国?”李清照也撇了撇嘴。她一万个不相信。这也不怪她不信,而是秦桧这个官的确太小了。他原来是私塾先生,现在不过是国家承认的公学先生而已。只是个小小的教师。出使金国这样的重要差事,怎么可能轮的到他。

    “表姐,你别不信会之。”王卓连忙劝道:“会之天生聪明,才华横溢,前几次朝廷出使金国,的确是请了会之。”

    王卓说的是事实,可事实可以有各种说法。秦桧是去了金国不假,但不是作为使节,而是翻译——这时候叫通译。也不是人家请他,而是他知道这么一件事,硬凑上去的。

    秦桧为人精明,可惜出身低微,地位又低贱,一直没有大发展。这让他不得不抓住一切机会,连不是机会的机会他都要去抓。

    大宋和金国之间有海上之盟,来来回回谈了好多年。金国人在宋人眼里是土人,是未开化的,被从心底里面看不起。可是未开化也就意味着野蛮。

    野蛮就让人恐惧。有一次大宋使节团走到密州,团里的一个通译死活不敢去了,于是装病,再也不起床,谁叫都没有用。

    正在使节团为难的时候,秦桧自告奋勇的站了出来。他不去,我去。

    就这样秦桧就来到了金国。秦桧虽然是大奸臣,但也的确是个聪明人,他很快就学会了金国的语言,圆满完成了通译的工作。

    来回几次之后,秦桧觉得自己要发达了。自己给朝廷出了这么大力,不得赏点什么给我吗?不升官也得给点钱吧。可谁知道朝廷一点表示也没有。

    对宋徽宗来说,和金国谈判就是掉价,是丢人。他怎么可能因为这件事赏赐有关人等。赵佶一直管金太祖完颜阿骨打叫儿子,如果他不是皇帝而是百姓,他恨不得叫阿骨打孙子。

    使节团不过就是去和儿子聊聊,这算什么功劳,还值得赏赐吗?

    其实最关键的是赵佶怕辽国。他和金国谈,谈什么?就是联合抗辽。这件事赵佶做的心惊胆战,生怕辽国知道了来揍他。他都怕人知道,怎么可能大肆褒奖使节团呢。最好你们都当自己不存在!

    秦桧望穿秋水,连一滴雨露都没掉下来。这让大奸臣对朝廷极为不满,尤其对赵佶不满。

    赵佶这些年大兴花石纲,把全天下好吃的好玩的全搞到自己家里,可以说吃的满嘴流油。你已经吃了这么多,也不怕撑死,给我喝口汤不行吗?

    大奸臣觉得自己不是白喝汤,是实打实的冒着被杀的危险去了金国,也人五人六的为朝廷谋福利了。怎么着?我做了这么多,合着白干了?唉,这个朝廷!

    秦桧忍不住问出了那么一句话:我爱皇上,皇上他爱我吗?

    不过他也不算纯白干,这不就学会了金国话吗。他在青州城门附近遇到金兀术,寥寥几句就听明白了。只是四太子一行全是一人几马,匆匆而过,他不知道原因,只听明白四太子是去杀梁山土匪了。

    秦牧紧皱着眉头,脑袋里飞速的思索。

    局面怎么变得如此怪异。他万万没想到金兀术突然窜了出来,还去打梁山土匪了。

    这画风,简直快让自己把握不住了。

    金兀术啊金兀术,你要是敢坏我大事,我是现在杀了你呢?还是留你一条小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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