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云门山-《大宋混世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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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美凤也觉得这地方很好。算起来这还是姐夫带自己玩的第一个地方。她想起来姐姐和自己说过,秦牧带着贾红线方好音去过江南,还写过好多诗。
这让折美凤顿时有了别样心思。
姐夫给两位姐姐写过诗,可还没给自己姐妹写过,这不公平。
“姐夫,你要做一首诗!”
秦牧一愣,怎么小姨子突然有这个想法,自己哪会写诗啊。
“写一首吗,表哥。”贾红线也来了兴趣。她可是知道秦牧才高八斗,是连贺铸都赞不绝口的人。
秦牧想了想,觉得因为余里衍的事,已经惹得贾红线很不高兴,既然她要自己作诗,那就做一首吧,当是补偿了。
“区区霸迹欲知小,试绝大云孤顶看。
老僧指我日上处,镜面泻出黄金盘。”
这首诗没有什么难解的语言,直白浅显,是秦牧查云门山旅游资料时候看到的,正好用到这里,也是应景。
“好诗,好诗。”贾红线和折美凤拍手叫好。
她们都是读书识字的,这诗词意思不难理解,而且俩人想的和秦牧还不同。
这首诗,秦牧只是随便拿来用,可是在贾红线和折美凤看来,这是表哥的心迹表露。在大云顶上,说一切天下霸迹全不够看的,都太小了,他的目标是天上。
这要是让秦牧知道,简直会大呼冤枉。这诗是谁写的他都不知道,只是觉得如此生僻,肯定知道的人不多,所以拿来用也不怕穿帮,哪有她俩想的那么深。
“姐夫,你真是大才子。”折美凤马屁一个劲的拍。拍的秦牧都不好意思了。
“哪里,哪里。一般,一般。”
秦牧连忙谦虚几句。窃诗,能算偷吗?
他这时候想起了鲁迅先生的小说《孔乙己》。孔乙己被人指着鼻子说偷书卖钱,他不敢否认,只能无力的反驳:“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哼,这位少爷,窃人词句,一句已经不该,何况你这是整首诗都偷过来,似乎,有点过分了吧。”
突然之间,有一个女人的声音传来。
秦牧扭头看过去,就见一个中年美妇在两个小丫鬟的陪伴下,不徐不疾的走了过来。虽然是走在山间,可是她却好像置身宴会之上,婀娜多姿,风采万千。
这个女人和秦牧遇到过得任何一个大宋女人都不同,明显是有一股别样的气质。
腹有诗书气自华,一个人受到的教育随着时间推移,岁月变迁,会越来越多的不需要言语,自然而然的就能体现出来。
这女人就是如此。她明显是一个读过很多书,受到过良好教育的女人。
秦牧暗叫一声糟糕,没想到大云顶山高人少,竟然还能遇到女文人,显然她知道这首诗的出处来历。
偷诗被抓个正着,这怎么办才好?
秦牧顿时感觉到老天爷的恶意。不过就是偷一首诗哄女人开心而已,至于如此吗。而且这个诗也不怎么样,哪到了被人指着鼻子说“偷窃”的地步呢?
后世那么多著名诗词自己还没偷呢,就好像放着燕窝鱼翅不偷,非偷一个窝窝头。自己有那么傻吗?
再说,你是哪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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