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拿去看-《大宋混世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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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新款的靴子,值得大惊小怪?”锁四条有点不满了。还以为是金子做的,结果不过是短蚱蜢没见过。就是再新款也不过一双靴子而已,少见多怪。

    “锁老大,不是这样子。”短蚱蜢双手揉搓着,想拼命讲清楚这双靴子的不同。可是怎么形容呢,他又不知道后世的靴子用料是什么,这东西只有看到才能明显感觉到奇特,看不到是说不清楚的。

    “那就不说了,说镯子。”

    “好。这镯子可是宝贝。”短蚱蜢眼里看过的首饰成千上万,说起这个可是落他手心了:“不是金的,好像银的,可也不是银的。”

    说到这里,他说不下去了。短蚱蜢是探风的,不是下手的。他不能凑近任潇潇身边去看,只是几十年磨练出来的本事,让他本能的感觉到这个手镯不是凡品。绝不是市面上常见的,甚至可以说市面上从没出现过。

    “难道是铜的铁的?”锁老大语气明显不悦。你逗我玩呢?靴子也说是宝贝,镯子也说是宝贝。靴子且不说,这镯子有什么宝贝的。满大街那么多金银首饰店,哪家没有手镯。还说不是金的不是银的,铜的铁的值得你说?今天的短蚱蜢抽风了不成?

    “不是不是。”短蚱蜢连忙摆手道:“老大你看看就知道了,我算认栽,见识浅,看不透,可我敢拿命赌,绝对是市面上没有的宝贝。”

    锁老大双眼似乎闪过一道亮光。

    短蚱蜢的眼力他是知道的,他说是宝贝,如果这混蛋没发疯的话,那连他都说不出来好处的宝贝,一定是非常的珍奇!

    既然来到四条街,那就留下吧。

    琉璃巷是大宋女人心中的圣地。这里专营胭脂水粉金银珠宝。任潇潇第一站就奔了这里。

    果然没有让七娘子失望。这里的一切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好千百倍。街道不宽,却充斥着富贵气息,不论是两边高高的店铺,鲜艳的招牌,还是望不尽的人潮,都在时时刻刻刺激着任潇潇。这就是京城,这就是汴梁。

    若不是任潇潇手上有一块划时代的手表,她怀疑自己根本没有底气走在琉璃巷里面。

    在韩城县,她是人上人,是泥腿子仰望的存在。可是在琉璃巷里,她却是有点自惭形骸。本以为自己这身衫子是顶好顶好的了,即使来到京师也不会落伍,可真到了地方才发现自己的无知。

    京城的女人,真会穿着呀。哪怕是一根丝带都那么的和自身般配,比起来自己简直是土包子。

    七娘子是百折不回的性格。虽然觉得自己穿的有点过时,有点尴尬,可却毫不畏惧。怕啥,你们就是再光鲜时尚,你们有手表吗?

    她小手攥成拳头,暗地里给自己打气。然后头也不回的扎进了一个个店铺。

    事实总是不因为个人意愿而改变。纵使任潇潇再有底气,她也改变不了旁人。琉璃巷里的铺头,可说是全京城最好的铺子。里面的店伙也眼界高。像任潇潇这样的外乡人,他们见得多了。就算是再能伪装,可眉眼间也会流露出一丝鄙视。

    秦牧到觉得很正常。本地人看不起外地人,京城人看不起乡下人,多少年都是如此了。就算千年以后,沪上人还不是觉得外地人都是二傻子吗。哪怕这个沪上人明天就没米下锅,也不耽误对外地开保时捷的翻白眼。

    可任潇潇年纪小,那受得了这个。她一直是韩城县有头有脸的任七娘子,怎么到了经常就变成人家眼里的泥腿子了。

    小胸脯气的忽闪忽闪,小脸蛋一会红一会白。纵然再多各色首饰都压不住这股子邪火。

    可是她还没法发作。店伙计一个一个的,都是那么低眉顺眼,伺候的周到细致,可是任潇潇总能感觉到对方心底里的看不起。

    因为长长的柜台上,京城里的女人扎堆在挑着首饰,认识不认识的,都能彼此叽叽喳喳几句,只是对着她,好像空气一般的看不到。她身边除了秦牧没别人。小桃和吴小妹是丫鬟身份,旁边伺候着,不算人。

    被隔离的感觉让任潇潇越来越恼火。难道我没钱吗?怎么就这么看不起人呢。

    秦牧了解她的感受,可是也没办法。很多时候有钱未必就被尊敬。就像后世煤老板身价过亿,在很多场合一样被看不起。

    “潇潇,你试试这个钗子。”秦牧总得给她想想办法。没人搭理,我说话还不行吗。说着从精致的木盘中拿起一个钗子递给任潇潇。

    任潇潇接过来看了看,也没什么特殊的,就是个凤凰展翅,一百个钗子九十九都是这样。不过秦大哥好意她是明白的,所以就捏着钗子插在自己发髻上。

    “呀,真漂亮啊!”突然一个陌生的声音传来,似乎是对着任潇潇说的。

    任潇潇扭头看过去,身边不知何时凑过来一个小娘子,正笑眯眯对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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