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章 签 约-《支教青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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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镇政府这边将股份商定之后,杨政丞在镇上草拟了一份股权协议文书。将矿泉水厂的股权进行分割:

    落鹰坪村村部管理、一组山泉水以及项目管理、村民的土地入股、财政局划拨四十万、银行贷款八十万、补偿征地款等总和资源,在项目中占百分之五十五的股权。

    大田镇政府管理投入占百分之十;杨政丞个人在项目中的主导作用及管理投入占百分之二十;贾梓潼及队友三个人作为矿泉水厂项目管理团队的总裁,以股份分红的方式获取工作付出的酬薪,总计占股份为百分之一十五。

    如此,粗略地将这个项目的股权做了明确的分割。

    王文全、莫植平和刘秘书等人对杨政丞拿的股份是有所不满的,不过,这股权所占额度却是刘明华区长定下的,他们也没办法。当然,对矿泉水厂项目以后有没有收益,大家并不看好,否则,谁肯答应这样分红。

    至于以后会不会为股份的事情引发争议甚至诉讼,杨政丞觉得等各方协议定下来后,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从而具有法律保障。

    对以后想侵占股权利益的做法,如今在协议上也写清楚做高额赔偿。即使有人妄想,也会为这赔偿而止步。

    草案写出来,先给龙亚男看过,之后,找王文全过目。王文全见杨政丞对股权保护的措施做得太严密,笑着说,“杨主任,有这必要吗。”

    “书记,先小人后君子,防患于未然。其实,也就是一种程序而已,但这样做才让贾梓潼等人放心去推动矿泉水厂运转。利益固定、利益捆绑,也使得村里的人没有机会捣乱、生出是非。”

    “这个补偿额度定为十年总收益的十倍补偿受害方,谁还敢插手项目的事。法院执行这份罚款,就得赔个倾家荡产不可。”

    “书记,我打个比喻。假如矿泉水厂项目做起来,却有人出资在附近另挖涵洞,将泉水引走。矿泉水厂不得关门停产?所有的损失不论大小,之前的投入和付出的心血,都全没了。”

    杨政丞这个说法确实极端了些,但实际中可不可能出现这样的事情?偏偏是有可能的。因为矿泉水厂一旦卖钱了,谁知道会有多少眼红的人跳出来争夺这个项目。使出这样的手段,是可以预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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