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9.旧日光阴(21)三合一-《敛财人生[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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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我跟我老婆是包办的婚姻,不光是包办,她还是童养媳……是没有感情基础的……后来,革|命了,上了战场了,受伤了,以为要死了,可睁开眼就看见你。那时候真当是天使……这么多年过去了,我都忘不了那一眼……连你鼻子上出了个红痘痘的位置我都记得……”他伸出手,点在了她的鼻翼上。

    手指带着薄茧,如同是火星子点燃了干柴,浑身都烫了起来。

    范云清收敛心神,这些事却是不能对孩子开口说的。

    她就是想告诉孩子,她不是随便的就决定结婚了,能结婚,是因为两人有一定的感情基础。

    他也说的对,两边的孩子都已经成家立业了,革|命也胜利了。怎么就不能追求自己的幸福了。

    林晓星看着她:“所以……你们是旧情复燃了?”

    什么旧情不旧情的?那时候自己对他谈不上感情。不过是如今又遇上了,想起年轻时候的事而已。

    她没解释,只道:“妈妈希望你……能祝福妈妈。正月十六的婚礼,妈妈希望你能去参加。”

    林晓星脑子里一团浆糊,听她说起那些过往好像走到如今是顺理成章的事,可为什么心里这么别扭,这么恶心呢。

    她起身:“……我知道了……”除了知道,她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然后往外走,“我得回去上课,最近的课程很紧张。”

    游游荡荡的回去,连大声哭都不敢,蒙头搁在被子里,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苏瑾一进门,看见她这样就吓了一跳,把门关严实了才低声问:“这是怎么了?”

    林晓星趴在苏瑾的身上就哭,把事情说了之后又道:“……她要是那么理直气壮,为什么不来直接跟我说……叫爸来说就算了……可她没想到,爸把所有的责任都往他身上揽,说是他促成这婚事的……可我今儿去,她自己反倒是给撂了……她咋就那么理所当然呢。哪怕是真觉得不好开口,跟我舅妈说不行吗?叫我舅妈跟我说不行吗?非得叫我爸跟我说……”

    “爸那么说,是不想你受到伤害。”苏瑾叹了一声,“妈……这不是也顾忌你的想法吗?要是觉得难堪,要不,就换工作……”

    苏瑾擦了眼泪:“我能因为我爸我妈的事,叫你迁就吗?当年毕业,你要是想去报社,就不会来厂里了。”

    这倒也是。

    进了厂,他就是想学一点实实在在的东西。如今学俄语,厂里又这么重视,可以说起点非常好了。要是真去报社……别的不说了,工资就低一档,更别说各种的补贴了。

    苏瑾当然不愿意换工作:“这不是怕你在厂里难堪吗?”

    “谁叫她干下那难堪事了?”林晓星哭的打嗝,“当妈的把事都做了,我这做闺女的还听不得几句难听话了?谁爱说啥说啥去?!平时说我的人少了吗?也没见我掉快肉。说吧,说着说着,我就习惯了。”

    正月十六,洪刚跟范云清把婚礼办了。

    这时候,就是领导结婚,也是不用个人送礼的。

    送礼都是以科室单位的名义送一些小礼品,比如镜子相框这些东西。商量好买什么,然后派人去买,回来平均下来,看每个人应该掏多少钱。

    林雨桐是跟着财务科一块送的,四爷是跟着技术处一块送的。

    宣传科找苏瑾和林晓星要,讨了个没趣之后,也不要了。

    婚礼是在大礼堂举行的,工会通知大家都去,吃个喜糖。

    林雨桐和四爷宁肯在家玩孩子,也不去凑这热闹去。

    她不去,庄婷婷还专门跑来叫她:“瞧热闹去吧!我跟你说,那洪红绝对不是省油的灯……”

    很多人都已经知道,跟洪刚结婚的就是范云清,那个以前的妇女|主|任。

    洪红说的更难听,说范云清以前来厂里工作的时候,就跟她爸勾勾搭搭的,还说她妈是被他们给气死的。

    这性质就相当恶劣了。

    然后一说范云清,那林家范家的这点恩怨,就又被翻出来了。

    洪红跟人家说了:你看她多恶毒,骗人家林师长说老家的人死完了,抢了人家的丈夫。现在呢,离婚了。又来祸害我们家!这不,我妈生生给害死了。人家这也是吸取教训了,第一次没害死林雨桐她娘最后导致功亏一篑,现在嘛,这不是永诀后患了吗?

    林雨桐还罢了,说起来成了跟洪红一样的受害者了。

    只是林晓星的日子不太好过,风言风语的,不消停。

    结婚之前都闹成这样,那这结婚的时候得闹成啥样?

    好多人都奔着瞧热闹去的。

    林雨桐就说:“你看了回来跟我说是一样的。我就不去了。”又不是闲的蛋疼。

    这事其实把老太太气的够呛:“天下男人多了去了,干啥找到晓星的眼皮子底下。还不够犯恶心的!”

    不过,林雨桐看晓星的反应,她八成还不知道范云清有孕的事了。要不然绝对不会反应这么寡淡。瞧着吧,肚子又瞒不住,以后还有的闹呢。

    不过跟着洪刚,林雨桐接触的倒是不多。就问四爷:“是个啥样的人?”

    四爷就说:“普通的男人。”

    普通的男人?

    见了年轻漂亮的女人都不免多看两眼的普通男人。

    说到底,还是因为范云清年轻,也漂亮,瞧着也知性。各方面来说,比乡下他那老婆好了太多了。林雨桐见过洪刚的老婆,本来就比洪刚大,再加上乡下这些年的日子难过,瞧着憔悴的很。脸上瞧着老相,头上的头发也都花白了。儿女又都大了,穿的自然也就跟老太太一个样了。灰色的偏襟大袄,黑色的大裆裤,腿上打着绑腿就算了,下面还是一双小脚。可能牙不是太好,拔了两颗,正好是下面的大门牙,说真的,瞧着比林家老太太都显老。

    可反观范云清呢?

    十六七的年纪生了林晓星,而晓星今年也才十八岁。三十五上下的年纪,年轻着呢。本来出身就好,会打扮!之前穿军装,一身穿上温婉里带着几分英气。如今到地方上工作了,穿起便装就更会打扮了。之前她来厂里,林雨桐远远的看了一眼。高领的白毛衣,外面穿着天蓝的小立领西装棉衣,下身就是黑裤子,裤子下面带着点小喇叭的形状,一双黑色的高跟鞋。手上的手套和脖子上的围巾都是大红色的,叫人瞧着就鲜亮的很。虽是齐耳短发吧,但人家不跟一般的妇女一样,用卡子把头发卡在耳朵背后,而是卡子头顶上,露出光洁的额头来,如此一打扮,瞧着凭空又小了几岁。再加上人又白,又会保养,说是三十岁都有人信。

    “这可真是……男儿本……色啊……”林雨桐除了这么叹一声,还能说啥呢。

    庄婷婷是笑着闯进来了,“你是没去,热闹大了去了。”

    怎么个热闹法啊?

    洪红穿着孝服,抱着她妈的照片,哭她妈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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