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班加沙-《玄学侦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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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加沙是一个皮肤黝黑的暹罗少年,他没有姓,也不知道自己父母是谁,从他记事情起,就和师傅生活在山里。

    早上从及膝深的溪水里跑到山脚的竹林里,踢折一根竹子扛回家,生火做饭,下午按着早上的步骤再来一遍就是他一天的全部。

    班加沙记得最早是师傅做饭的,自己踢的也不是竹子而是师傅扎的草柱,直到后来有一次他在山里碰到了一只老虎。

    班加沙觉得自己当时可能被吓傻了,完全不记得当时发生了什么,等回过神的时候,师傅坐在自己旁边,满身是血,小腿上有一大块肉都不见了,胸口上还有四条深深的爪印。

    班加沙到是没受什么伤,只是觉得嘴里有点腥咸。

    从那以后师傅就瘸了,还开始喜欢喝酒,每次喝多了酒就拿着个小木棒抽打班加沙。

    班加沙其实一点也没觉得疼,而且师傅一瘸一拐的也追不上自己,但每次班加沙都会让师傅抽到几下装得很痛的样子,看到班加沙疼了,师傅也就不抽了,会扔了棍子继续喝酒。

    师傅说他以前也是个拳手,偶尔带着班加沙去镇上买东西的时候,也会指着拳馆给班加沙讲讲有哪些厉害的拳手,他们都是怎么练的。

    镇上的拳手练到一定程度就要开始踢香蕉树了,可惜师傅家里穷没有香蕉园,于是让班加沙趟着溪水去山下的林子里踢竹子。

    班加沙觉得踢竹子挺好,竹子够硬还有弹性,不会像小树似的一下就踢折了,就是拿它生火做饭的时候噼啪乱响,烟还大······

    话说用竹子烧了这么多年的饭,班加沙从来没想过,原来竹子里面装上米煮出来这么好吃,这个叫什么竹筒粽的东西,白白糯糯的和自己以前煮的饭都不一样,还有那种叫炸鸡的东西,自己以前都不知道鸡肉还有这种吃法。

    第一次坐火车,第一次做汽车,第一次看到高楼大厦,第一次真正走出南奔山区,第一次认识外面世界的班加沙决定,自己要跟着师傅好好打拳,以后都不回去了。

    ······

    ······

    王珏家旁边有一条小路叫“热提什”,小路通向清曼寺,路上有一家安逸的小咖啡店,店铺只有一扇落地格子窗,旁边的墙上爬满了葡萄藤,头顶是杂乱拉扯的电线和老式的暹罗木屋,小店的招牌写在一块下黑板上,就随意的立在窗户下边,上边写着Graph  Cafe。

    挤在不到十平方米左右的空间里,钟表、打字机、陈列柜、操作台、三张桌子就是所有了。

    小店的老板是个满脸胡子的忧郁青年,没客人的时候喜欢在店外破烂的木椅子上晒太阳。

    有客人的时候他就站在操作台那里擦玻璃杯,反正王珏就没看见过他干别的,也不知道他哪来那么多玻璃杯可以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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