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1章 诗是好诗-《大魔王又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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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章被屏蔽了,第一次修改申请解禁后没通过,还得等四十八小时才能再次申请。想跟审核的大佬说一下,那是经过严格审核,可以出版实体书的诗歌,鉴赏内容也是出自实体书,我还刻意去掉自认为会过线的东西……在网文怎么就不能通过审核哎。)

    余秀华和一些男性诗人最大的区别在于,她写诗,并不是为制造混乱而作。

    那些男性诗人毕竟是男性,他们用邪恶的人性写的诗歌,字里行间无不流露着男性的粗暴,有的甚至一副男人就该如此的狂野模样。

    余秀华作为一个女性,一个脑瘫的农村妇女,单从这点看,她创作出这样的诗歌,勇气可嘉,境界显然比那些所谓的粗狂流派的男性诗人高多了。

    从内容上看,她的诗少了几分粗俗感,多了几分艺术性。

    当然,这并不代表她不狂野。

    正如诗中描述的,那啥本来就是两个人的事儿,凭什么只能男人主动,女人就一定要是被动的?

    所以,余秀华嘶吼着,老娘穿越大半个中国去找你,去和你那个啥,并不纯粹地只是去被你那啥,去取悦你。

    老娘是为了(*^__^*)为了被你取悦而去的。

    于是,这诗的题目,她干脆就叫这个名字。

    这正是她狂野的地方。

    老娘“穿过枪林弹雨”,奔跑过无数黑夜,历尽千辛万苦,穿越“火山在喷、河流在枯”的大半个中国,目的只有一个。

    (*^__^*)!

    这期间经历的所有艰难险阻,都不会让我退缩,只会让我更加坚定(*^__^*)决心。

    这诗,几乎所有艺术性的描写都是在刻画为了(*^__^*)的目的,过程中我见到的一切、我经历的一切。

    而这一切,都是为了突出诗名这个简单粗暴的主题。

    诗的题目看起来很不健康,实际上,诗歌里面丝毫未提“我”如何如何(*^__^*),只是对1和o的区别作描述的时候,提到点不雅的描述。

    从这点讲,这诗并不算什么不健康的诗,不算什么邪恶的诗作。

    它只是沉重生活下,一个普通妇女的几句呐喊而已。

    不然,它为什么能火,能出版,能被主流群体接受?

    真有问题,就不会堂而皇之流传,早就被封禁,封杀。

    就像余秀华的另一诗《我养的小狗,名叫小巫》那样,它只是朴实、平淡、无华、接地气。

    它说:

    “我跛出院子的时候,小巫跟着

    我们走过菜园,走过田埂,向北,去外婆家

    我跌倒在田沟里,它摇着尾巴

    我伸手过去,它把我手上的血舔干净

    他喝醉了酒,他说在北京有一个女人,比我好看。

    没有活路的时候,他和她就去跳舞

    他喜欢跳舞的女人

    喜欢看她们的屁股摇来摇去

    他说,她们会(*^__^*),声音好听。

    不像我一声不吭,还总是蒙着脸

    我一声不吭地吃饭

    喊小巫,小巫,把一些肉块丢给它

    它摇着尾巴,快乐地叫着

    他揪着我的头,把我往墙上磕的时候

    小巫不停地摇着尾巴

    对于一只不怕疼的狗,他无能为力

    我和小巫走到了外婆家后

    才想起,她已经死去多年”

    但,很多人跟李艺红一样,一看到这诗的诗名,和开头都有(*^__^*)那两个字,就极度反感。

    低俗,猥琐,恶心,狂妄……

    各种贬义词充斥着他们的脑海,越有文化,能找出来的贬义词就越多,就越气愤。

    网上炸了。

    在他们看来,这诗就是表达一种强烈的反价值观,而这种价值观包裹着诗人和爱人,并不是很复杂。

    整诗重点不在过程,所有的表现都是修饰主题那两个字。

    它美化了邪恶的人性。

    他们觉得,这是王子安在表达现实生活中的现代人的主要关系。

    即使一个痴情的人,穿越大半个大宇,也只能找到这样一种关系。

    这个世界,没有爱与被爱,没有互相理解,没有彼此尊重,只有王子安说的那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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