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罗素VS狄格-《哥布林圣母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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蠢人。
比不学无术者,还更加愚蠢一万倍的是,学而无术者。
学习是记忆和思考的总称,然而绝大多数人都省略了后面的步骤,不分是非,不明对错,臣服权威,恐惧主流,是被融合进黏稠人类血肉海洋的无知肉瘤。
愚蠢的畸形肉团加工厂流水线批发产物,他们除了和自己外表相似,实际上根本就是两个物种,虽然都是同样的有机物,但他们只是浑浑噩噩的,蠕动度日。
人总喜欢提及价值观,殊不知,衡定价格的并非自身,是外物,是沾黏闷热拥挤出汗肿胀瘙痒恶心眩晕的人类洪流。
人道,是愚蠢,怯懦,自作聪明的混合物。
人们并不具备谈及价值的资格,不配,因为其本身就没有价值可言。
渴求真理。
但却在流逝的时光间。
每一个孤独的瞬息间,
化为一抔黄土长眠。
这就是人类的宿命。
尽管和命运抗衡是一件愚蠢莫及的事,但只要能拥抱世界,那和拥抱得笨拙又有什么关系呢?
“就这种程度吗?太让我失望了。”
火星四溅,锋刃发烫。
那柄刺剑,如黑夜生电,缝纫机般的恐怖出剑速度,刺剑的破空声,宛如负荷超频的打印机,令招架的狄格吃力无比。
刺啦……
贯穿皮肤,刺入肌肉,钻出红浆,狄格的甲胄如同破布,不堪一击。
“WUE……眼镜杂碎……近视贱人……”
狄格吃痛,扭曲着面容,没想到这斯文败类居然如此强力。
刺啦……
深入骨髓,洞穿肺腑,鲜血狂涌,狄格节节败退,完全不是对手,身上爆开的一处处血洞,绽放出一朵朵美艳的鲜血之花,
黛芙妮听说过罗素的故事,成为伯爵前的故事,他作为奴隶被卖进角斗场的故事。
他远远不是一个戴着眼镜的斯文学士,尽管他的确也是,但更多的是,一头狡猾嗜血的搏斗怪兽。
拧下双头炎狮的脑袋,扯出巨灵魔猿的心脏,生撕魔兽,汲血食肉。
与他搏斗的角斗士,罗素只需暂避锋芒,观察其战斗方式,随后砍下头颅,滚地十米。
猎头人,贵族这样称呼他。
力量,智慧,无可挑剔。
开国以来,第一个,被授予贵族勋章的奴隶,那就是罗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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