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卖身契-《华夏战兵》


    第(2/3)页

    什么叫做我一定会保护你,不会让你受到伤害,怎么听着好像偶像剧中的爱情承诺呢,恐怕外人还要以为我们有什么特殊关系呢。

    “呸呸呸,谁要你保护了,而且你连我都打不过,还想保护我,我只问你,你到底签不签协议,不签的话,我就用法律程序起诉你”。

    林媚儿提声道:“在没签协议之前,你没有任何身份,就是一个强闯民宅的强盗,我可以打电话报警把你轰出去”。

    叶灵想想也是,自己虽然是林媚儿的保镖,但不过一切都是口头上的承诺,名不天言不顺,还是签了协议好一些,打工还用立个用工合同呢,更别说自己这是百万年薪保镖工作了。

    “既然你不相信我,那就签吧,反正我叶灵是个问心无愧的人”。叶灵大气瘭然。

    林媚儿显然是这方面的老手了,不一会儿就用电脑打印出了一份保镖协议出来,当叶灵拿到这保镖协议书的时候,眉毛瞬间突突直跳,险些一口老血吐了出来。

    本协议的具体内容如下:

    甲方:叶灵乙方:林媚儿

    甲方(叶灵)为乙方的贴身保镖,乙方(林媚儿)为甲方的被保护人。

    因叶灵的形象问题,所以叶灵对外不能说认识林媚儿,更不能宣称是林媚儿的保镖,有重要聚会时,叶灵与林媚儿必须保持在一定距离之外。

    叶灵负责林媚儿一切安全问题,如流氓骚扰,如歹徒威胁,同时如果林媚儿受到欺负时,叶灵必须为守护林媚儿的安全,同时叶灵无权干涉林媚儿的私生活。

    叶灵惹林媚儿生气时,林媚儿可任意打骂叶灵,叶灵不得以任何理由还手,不管叶灵的身体受到任何损害,医药费均由叶灵自付,同时林媚儿免除一切刑事和民事责任。

    每天早上6点为上班时间,晚上24点为下班时间,在上班时间之内,叶灵必须服从林媚儿的安排,如叶灵不服从林媚儿安排,林媚儿可凭此协议随时开除叶灵。

    叶灵可凭此协议每月向林媚儿索要一定的生活费,但若在协议期间,叶灵若惹得林媚儿心情上有任何的不快,林媚儿可有权拒绝付款。

    以上协议,叶灵如有违反以上条例中的任何(包括但不限于)一例,叶灵须赔偿林媚儿十倍于工资的违约金。

    最要命的是,协议的落款处竟然标明了几个大字,此协议终生有效。

    我的天,这是保镖协议么,这简直就是卖身契啊,而且是那种没有一点人性和公理的卖身契。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