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赵翠兰说的那个案例,郝好也知道,那是在2014年由最高法院发布的四个关于工伤保险行政纠纷中的一个。 那个案例的过程非常简单,望海一家建筑公司将其承包的一个厂房工程中的油漆工程非法转包给了李某,而李某又将部分油漆工程转包给了王某,王某雇佣张先生进行具体施工。结果在张先生施工过程中不慎受伤。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确定张先生与望海这有建筑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而在诉讼时,望海第一中级法院认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上述规定(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认定上诉人(建筑公司)与被上诉人(张先生)具有劳动关系的理由成立。……”。 最高法院公布的这个案例,成为部分法院在类似案件中认定建筑公司与工地上干活的工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依据。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理论的完善以及各方面的原因,大家的认识也越来越倾向于认定类似2014年张先生这种案件中,劳动者与建筑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同时也都认为,虽然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建筑企业仍然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承担相应的责任。 而这类官司,案件当事人是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起诉建筑公司和包工头就可以了,没有必要走劳动仲裁。而事实上走劳动仲裁,再向法院起诉的路子也不一定能够走通。 这就是为什么郝好一开始对赵翠兰说的“方向错了”的原因。 听完郝好的解释,赵翠兰犹豫了一下,接着说道: “可彭律师说,如果直接去法院的话,不仅诉讼费会很高,还要看区分责任,到时候如果认定我们老宋有责任,建筑公司就会少赔很多钱……” 郝好听罢,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你好象很信任那个彭‘律师’的。” 赵翠兰讪笑了一下,没有吭声。 “我刚才说的,你可能还是没听明白,直接向法院起诉,最终也是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的,只要是因‘工’死亡的,仅仅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今年就应该可以拿到大概78万多的赔偿。” 当郝好说大概能拿到78万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时,赵翠兰现出一脸不可思意表情,一方不发的看着郝好,而目光则有些游离。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