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郝律师,你好,我也不知道,反正法院判决说我老公和建筑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你们这个事情法院已经判过了?”郝好看到咨询人的回复意见后,有些疑惑的问道。 “一年多前,就判了,说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劳动局就没有认定工伤。” “你是什么地方的?能把材料拿来让我看看吗?”郝好问道。 还好,自己登录的这个咨询平台不是之前的天天法律网,不存在两人没有通过网站私下委托的顾虑。 “我是上来县的,郝律师,我能不能加你微信,我把材料发给你,你先给看看?” “行啊。”郝好把自己的微信号发给咨询人,不大一会儿,一张张的照片发了过来。 这些照片手机上是没有办法看了,登录电脑端,把照片保存到电脑上,打开,郝好认真的看了起来。 原本只是想换换脑子,调剂一下的,谁曾想现在变成了研究案子。 虽然并没有办理任何的委托,但郝好还是看的很仔细。 从咨询人提供的材料来看,咨询人的丈夫名叫宋光明,上来县的一个普通农民,一直跟着老乡蒋兴在外面做工程。 2017年春节过后,蒋兴从上来县华星建筑公司承包的月湾小区项目中承包了一部分工程,而宋光明也是在这个时候跟着蒋兴进驻的工地。 在宋光明进了工地干活后,并没有和蒋兴或者华星建筑公司签任何的书面合同。他只是和蒋兴之间达成了一个口头协议,约定好了每天的工钱及结算方式。 然而祸从天降,刚到工地不到两个月的,宋光明就被一根从天而降的钢管穿了一个透心凉。虽然经医院全力抢救,最终仍不治身亡。 以上事实,三方均没有提出任何的不同意见。 但是在应该由谁赔偿方面,却发生了巨大的分歧。 华星建筑公司认为,自己把工程包给了蒋兴,而宋光明是蒋兴雇佣的,和华星公司无关,理当由蒋兴承担赔偿责任。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