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综上所述,被告人邓子军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应当处于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诉人的宣读很快就结束了。 审判长:“被告人对公诉人的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有无异议?” 就在昨天的时候,郝好又专门去了一次看守所会见邓子军。 这次会见,只是为了向邓子军说明今天的庭审程序和需要注意的事项。 要知道,在审判长问被告人对起诉书是否有异议时,被告人的回答将决定着律师的辩护方向。 如果被告人表示无异议,也就是被告人认罪。那么,辩护人可以做无罪辩护,也可以做罪轻辩护。但多数情况下,辩护人只会做罪轻辩护。 如果被告人表示有异议,那就是不认罪,辩护人不能做有罪辩护,只有做无罪辩护。 那么,如果被告人上法庭前认罪,在上法庭后突然反悔,不认罪怎么办?按照规定,辩护律师可以拒绝辩护,如果辩护律师不拒绝的,也不应再做有罪辩护。 在审判长问邓子军“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有无异议”时,郝好有些紧张,虽然这之前有过经历,但他还是可耻的紧张了。 邓子军看了眼法官,然后说道:“有。刘雪梅的死完全是意外,我根本不知道她有病,也根本不可能防见到她会突然发病。” 审判长:“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对被告人进行发问。” 公诉人开始向邓子军发问:“被告人,案发当天,你是否和死者有身体上的接触?” 邓子军听到公诉人的问题后,他想起了昨天和郝好的对话。 “郝律师,明天开庭,我需要注意什么?”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