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全都是命案(6)-《一个小律师的奋斗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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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住在什么地方?”

    “书香胡同。”

    对于书香胡同,郝好和宁丹都没有什么印象。除了一些老商都人,这些老胡同已经离现在的年轻人很遥远了。

    “你在住的地方待了多长时间?”

    “我估计差不多半个小时样子,我记得不太清楚了。”

    “你怎么估计的?”宁丹追问道。

    “回去以后,我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办,就坐那里抽了差不多半盒烟,才决定跑路。”

    许强提供的线索让郝好心中一喜,他虽然不知道书香胡同在什么地方,但他可是从卷宗里看到过的,许强第一次出现在监控中的时间是4时05分。如果许强说的是真的话,那么他离开杨雪家的时间应该是3点半之前。可问题是,为什么卷宗中没有这一内容呢?

    要知道,卷宗中确定,杨雪的死亡时间是3点于4点之间,如果许强是在3时55分左右才离开的杨雪家的话,据此推出许强杀人灭口的结论。可如果许强离开的时间是3半之前,那么就不能排除杨雪是在许强离开后死亡的可能。也就是说,现在的证据已经不足以证明许强有杀人灭口的行为了。

    “这个情况之前向谁说过吗?”郝好追问道。

    “说过,我在警方抓住我后我就说了。”

    “你确定?”

    “我真的说了。”

    “后来呢,在法庭上你说过没有。”

    “没有,因为没有人问,所以我也就没想起来提。”许强说道。

    宁丹看了看郝好,她虽然没有仔细的看材料,但郝好一直在追问这个问题,看来这是个很重要的信息。而这个重要的信息被人忽略了。只是不知道是无意的,还是人为的。

    ……

    这次的会见要比上午两个案子的时间还长,郝好问得很细,宁丹也不时的提一起问题。

    他们不得不问的仔细点,虽然强歼遭人恨,但这这案子可是涉及了两条人命的。

    如果许强只构成强歼罪的话,最高刑期只有十年;如果是故意杀人的话,起始刑就是死刑,除非有从轻或减轻的情形才有可能不判处死刑。介入两者之间的致人死亡,也就是受害人因强歼而死亡的话,则有可能是死刑,但并不必然是死刑。

    如果不能证明许强实施了杀人的行为,那么许强的行为最多构成强歼致人死亡;如果另有凶手的话,许强则只对强歼罪承担刑事责任,对杨雪的死就不承担任何责任了。

    回去的车上,郝好显得一筹莫展,不知道从何处下手。

    虽然在阅卷时已经有了发现,但那也并不一定能够有有。而现在的重大发现,再加上卷宗里的问题,否定掉故意杀人罪,就增加了几分把握。

    现在关键的问题是,如何才能找到证据呢?

    宁丹开着车,不时的扫一眼旁边的郝好,看着郝好那紧皱眉头的样子,让她又好气又好笑。明明手里有张好牌,有一个可以充分的关系,而不知道如何去用,自己在这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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