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推荐信-《财色美利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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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如临和李燕不知道杜奇私底下已经和同学商量好了合作做生意,他们现在奇怪的是杜奇为什么要选择斯坦福大学,而不是去全美最著名的哈佛,现在的斯坦福大学还没有十几年后那么出名,算不上美国顶尖的大学。
所以在杜奇说了准备去斯坦福大学之后,李燕直接就问道:“你为什么不去哈佛?而要去斯坦福大学!”
杜奇道:“斯坦福大学或许在名气上不如哈佛大学,但也是美国的知名大学,而且斯坦福大学距离咱们家这边也比较近,坐车几个小时就能够到了,来回家里也方便的多,再加上大学实习的话,也能够找一家西海岸的公司,我将来毕业,也是打算在西海岸工作的,这样一来,在大学建立的人脉就可以更多的利用上了。”
杜如临和李燕对于这个解释并不算满意,但勉勉强强还是接受了,毕竟杜奇说的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而且杜奇打小就很独立,许多事情主意很正,见杜奇十分坚持,他们也就没有强求。
实际上杜奇去斯坦福上学,是为了新兴的电子科技浪潮。
现在的美国阶级已经十分固化了,传统行业,杜奇能够插手的并不多,利润也趋于可确定,想要挤进去并不容易。
而现在已经悄悄地开始酝酿以电子科技为核心的创业浪潮,而新兴的产业创业,竞争虽然激烈,却不会受到已经垄断了市场的大公司的打压,前景要更好,资产增值也更快,更容易创造财富神话。
接下来的电子科技和互联网时代,人们最先想到的就是硅谷,然后就是斯坦福大学。
杜奇想要赚钱,自然不可能错过新兴产业,所以距离硅谷最近的斯坦福大学,自然就成了他的首选。
这个原因杜奇没有法子和父母解释,因为他们连电脑是什么东西都没有概念,自然也就不能够理解电子科技现在这个科学前沿的东西。
不过不管如何,家里面终究是达成了一致,同时杜奇去斯坦福大学,不过想要通过斯坦福大学的面试,除了自身SAT的成绩之外,杜奇还缺少一些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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