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杜奇的回忆-《财色美利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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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9年4月25日,正好是傍晚时分,洛杉矶的天气已经开始转暖,只要穿着稍微厚实一点的长袖,在外面就不会感觉到冷。

    站在学校教室的窗户旁,杜奇的目光扫过教学楼旁边平时活动用的操场。

    此时学校的操场上有不少的学生,有的正在打篮球,也有人学习棒球和美式足球,场面十分的热闹。

    不过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还是操场附近正在练习的啦啦队女队员们,她们身上穿着看起来有一些单薄的白色露脐上衣、加上红色褶皱短裙,青春靓丽的舞动着身体,每次都能够吸引到不少的目光。

    可以看到许多的男同学聚集在不远处,伸手对着这些女队员指指点点,带着兴奋地神色讨论哪个女孩身材最好,那个女孩的脸蛋漂亮,这些洋溢着青春活力,肆意展露着自身已经开始发育的身体的漂亮女生们,放到到处都是青春期男生的中学校园里,总是最吸引目光存在。

    将望向楼下那些排练的啦啦队成员的目光收回,杜奇开始收拾自己的书包,他胸口校徽上写着名字“qidu”,翻译成中文是“奇·杜”。

    从一开始上小学的第一天,老师就让华人学生都想个英文名字,这样好方便称呼,毕竟许多汉语的发音对美国人来说实在是不熟悉,而且也很不方便记忆。

    好在杜奇的名字只是单音,发音在美国也并不显得奇怪,最终杜奇没有给自己起英文名,他的中文名字还是被接受了,相比于那些给自己起了约翰、得琼斯、或者安德森之类名字的华人,杜奇的感觉还不错。

    当然,除了家人或者认识的华人称呼杜奇以外,学校里的老师和同学大多称呼他为奇·杜或者奇。

    以华人眼光来看,杜奇称得上是英俊潇洒,五官看起来很很柔和,足有一米八五的身高也比寻常的华人高大,不过这里是美国洛杉矶。

    或许这里的学生大多比较开放,到了十四五岁开始谈恋爱是普遍的情况,但平时那些在学校里很受欢迎的啦啦队女队员们,都不会看到杜奇的第一眼就产生帅或者好看的印象。

    因为审美方面有一些差异,加上文化传承和生活习惯,华人看很多的美国人可能会有一些脸盲,美国人看华人同样也是如此,加上即便是二三十年后依然存在的歧视,黄种人在这方面本就吃亏。

    并且在华人的习惯里,大家平时并不喜欢使劲表现自己,成绩好的华人,常常会被她们认为是书呆子、无趣、死板,成绩不好的那些存在感更加低。

    杜奇在大部分的啦啦队的女队员眼里面就是书呆子,而且还是一个死要钱的葛朗台,因为他的学习成绩好,在全校都知名,每次找他帮忙补课、写论文、做作业,他的要价通常都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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