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借尸还魂-《妖怪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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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山集》有一段记载,说庐陵有位书生,赴京赶考,结果落榜,十年寒窗终无所成,在寒夜里,来到城外破庙,悬梁自尽。

    书生死后,化为野鬼,在人间待了三年,这时候才有鬼差前来要拘他入地府,原来,三年前,鬼差疏忽,竟然忘记前来勾魂,因此让他当了三年的孤魂野鬼,甚至耽误了轮回投胎。

    书生大怒,想起生前苦闷,死后也如此背运,便扬言要面见阎君,告状鬼差。

    鬼差惧怕,便与其商量,可以让他返回阳间享三十年荣华富贵。

    书生大喜,果然,月圆之夜,鬼差将书生带到了一大户人家,此时这户人家正在办丧事,堂中棺木里躺着一位青年,相貌堂堂,却是当朝宰相之子。

    鬼差施法,让书生借尸还魂,第二日,天未亮,棺中之人突然死而复生,家中大为惊奇,此后,他官运亨通,三十年后方才寿终正寝。

    所谓借尸还魂,自古便有,许多传说,甚至故事都将其渲染得颇为神秘。

    尤其是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宝岛一位村妇借尸还魂之事,轰动一时,成为传颂不绝的谈资。

    不过真正意义上的借尸还魂却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三昧书屋。

    林戒的身体放在一张木床上,在他的头顶和脚底各自点着一盏烛灯,昏黄的火光为屋子里带来了一丝光亮。

    “老板,借尸还魂非同小可,这不合规矩。”道爷劝阻道。

    他的气色缓和了许多,可浑浊的眸子却是噙满了凝重。

    “道门有三十六部禁法,自古以来,无论师承如何,都视为禁忌,祖师曾经明言,禁忌之法,观之不祥,妄动心念,必遭天谴。”道爷冷冷道。

    “连看都不能看,更何况要施展此术?”

    “借尸还魂乃是三十六部禁法之一,此法窃天机,乱阴阳,欺鬼神,盗气运,纵然你道行高深,也不敢以身犯险,违背祖训。”道爷不断地摇头。

    老板与他师承不同,可大致也能推测出是道门香火,既然如此,就应该遵循祖训。

    要知道,一个人从出生开始,三才既定。

    所谓三才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天地人,而是命,缘,寿。

    凡是与之相关,都属于禁忌。

    就譬如缘分,两人若是无缘,却强行结合,势必会遭到反噬,带来更大的痛苦和磨难。

    寿命也是,有些人不抽烟不喝酒,偏偏疾病缠身,有些人喝酒抽烟,却能寿过八十,身体硬朗,无疾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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