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我还是个孩子啊!-《明朝大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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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属挑战上司最根本的一条原则,就是千万不能掉入上司设计的坑里。因为你一旦陷了进去,便只能被动地防守,疲于应对。

    例如何瑾若一心想着,该如何完成那些卷宗。那汪卯明随后还会有各种各样的办法,将他虐得死去活来。

    他之前的装可怜、攒人品,其实还是为了今日的痛快反击。

    也唯有这一步,才是至关重要的——否则就算你再赢得衙门上下的心,可自己没能力、不主动创造机会,永远只能是被人踩在脚底下的一滩烂泥。

    当然,这样的做法,也不是没有缺点。最大的副作用,就是加速了汪卯明对他的恨之入骨。

    这一日,汪卯明在司刑房里足足呆了一天,连午饭都没心情去吃。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能将何瑾这可恶的熊孩子除之而后快!

    可思来想去,最后竟悲哀地发现木已成舟:自己原以为轻而易举,却不料已千难万难。

    此时的何瑾不说羽翼已丰,最起码风头正劲,一跃成为刑房乃至衙门上下的当红炸子鸡。自己空有着刑房司吏的身份,却要投鼠忌器,已没多少对付何瑾的筹码了。

    当然,这还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何瑾刚得了大老爷的青睐,倘若此时自己便出手打击报复,那就不仅仅是在针对何瑾,连带着还是在挑衅大老爷的威信——衙门里混了大半辈子的汪卯明,明知已踏错了一步,焉敢再继续向着万劫不复的深渊走去?

    一直到了申时下班的时候,汪卯明这里仍旧焦头烂额,没一丁点的头绪。

    待衙门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他才如丧家之犬般来到了醉东方酒楼。要了一壶暖酒、几碟下酒菜,开始喝起了闷酒。

    无独有偶,就在汪卯明愁苦落寞的时候,忽然一撇眼看到对面的角落里,还有一个人也在借酒浇愁。

    而且,那人他还认识——是衙门快班的班头胡不归!

    一看到此人,汪卯明混沌的脑子,忽然感觉来了一道灵光:不错,这次何瑾风头是出尽了。可打了自己脸的同时,连带着也将胡不归给扇了。

    破案缉凶这种事儿,从律例上来讲的确属于刑房负责的范畴。但衙门快班的职责,则更为专一,就是纯粹地负责抓捕凶犯。

    又由于刑房里大多是负责刀笔的书办,所以以往这等案子,都是刑房负责誊写卷宗、记录案情,捕快才去缉拿凶犯......

    这一次何瑾单枪匹马破了此案,那对快班来说,是什么样的行为?

    是助人为乐,帮助同僚的友善共赢吗?

    错!

    那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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