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九章 君子之约?-《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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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赋税极低是指朝廷明文颁布的税额,有些地方官府私自加增、摊派,或者与藩王勾结,强征杂税,这无法统计和不具代表性。

    因为朝廷国库并没有收纳到这些税金,以此来指责朝廷,那就有了以偏概全了。

    这就象后世某些省公道,按规定到期之后该免收过路费的,可地方上却依旧在收,如果由此去怪罪国策,这就有些不讲道理了。

    今日与莫执念的一席详谈,彻底改变了吴争对大明的观念,至少是一大转折。

    因为吴争此时才明白,明,并非一无是处。

    而天下百姓,也并非不心怀故国。

    崇祯帝也是鸡鸣而起,夜分不寐,焦劳成疾,宫中从无宴乐之事,可谓没过上一天好日子。

    那么真正的主因,必将来自于那些手掌实权的中上层,也就是那些所谓的精英阶层。

    这个认识,对吴争日后的行为,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那就议议你三个条件吧。”吴争这话让莫执念露出了喜色,“财权我可以答应,但也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自你始,莫家人不得入朝堂。”

    莫执念愣了,“这不可能啊!老朽三个条件相辅相成,不为官怎么掌握财权,不联姻如何受封国公之位,以国公之尊,又岂能不入朝堂?”

    吴争笑了,这是他想要的结果,如果莫执念连这都知道,那吴争只能和他一起唱小苹果了。

    “你可听说过财政分离?”

    莫执念惊讶地张大了口,随即思索起来。

    继而恍然大悟道:“妙,此举既保证了财权的掌控,又杜绝了朝堂各部对户部的掣肘和影响。”

    说到这,莫执念皱眉道:“可有一点,伯爷以何来保证独立后的赋税司,有足够的执行权呢?”

    这话问到了点子上,把财权单独分离出来,虽然减少了各部对其的影响力,但做为一个独立部门,以什么去执行税收制度?

    兵权、政务权都没有,又如何去强制执行?

    吴争道:“设立财政司,分支到县一级,依据大、中、小县设置五十至一百不等税警,如此可保证税制的执行。另外,兼并市舶司,同样设置相应人数的税警,以保证关税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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