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说不通,便用强。-《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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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难想象,一个从没有杀过人的少爷公子。

    第一次杀人会是举刀向自己人。

    沈致远在流泪,不是因为惧怕,而是他发现,自己并不害怕杀人。

    这是一种心理的颠覆。

    所有人的观念中,杀人都是一种罪恶。

    敢杀人的人除了刽子手,就是强盗恶人。

    可沈致远发现,自己竟有些喜欢……杀人的感觉。

    这让他控制不住地流泪,他认为自己成了恶人、罪人。

    杀人,是震慑混乱最好的方法,特别是对那些乌合之众。

    身经百战的老兵,面对杀人,反而会激起强烈的反抗情绪。

    可对于这些平日欺压百姓为乐,手中却无人命的二流子来说,杀人的震慑是极大的。

    混乱由此而稳定下来。

    这些人这才发现,身边就只有他们自己了。

    三百多精锐被吴争率领反冲锋去了。

    卫所的三百多人依照吴争的命令,自觉地回到了屋顶上。

    三百壮丁在小安的率领下,分散于店铺中。

    这就是各就各位。

    地痞油子们这时觉得自己真孬。

    听着南面那拼杀声,他们觉得自己怂。

    仗义每多屠狗辈。

    对于这些混子来说,面子的重要性远高于性命,当然这也是有前提的,前提是会不会真死。

    但现在,他们发现会真死,不是死在鞑子手里,而是死在面前这个沈少爷手里。

    沈致远杀了三人,脸色赤红,双目亢奋圆睁,手里滴血的刀微微抖颤。

    混子们不约而同地一声吼叫,从地上捡起之前三百鞑子尸体边的弯刀,一窝蜂地向增的战场涌去。

    沈致远愣了半晌,这才回过神来,大喊道:“回来,回来,你们该上屋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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