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一章 人气投票-《电影风华》


    第(1/3)页

    午后,阳光被树叶染成绿色,才从玻璃窗外渗透到酒店房间里。

    白色的窗帘被凉爽的北风吹得呼啦作响,周瑾躺在床上,懒得起来。

    西湖一夜游后,刘思思回到横店安安心心地拍戏,周瑾难得没有去剧组伺候她,而是留在酒店准备着自己的戏约。

    最多再过半个月,星爷就将带队来到横店,开拍。

    片场暴君可不是那么好糊弄的,周瑾必须提前做好准备。

    其实的剧本并不难理解,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一心拯救苍生的小青年,爱上了一个女寨主,但是为了人间大爱,他又不敢放纵自己的感情。

    直到最后失去的时候,他才追悔莫及,于是终于顿悟:大爱小爱都是爱,未曾经历过,又何谈放下。

    于周瑾而言,最大的挑战有两个,一是如何适应星爷的无厘头风格,二是如何打破纹章的影子。

    偷看底牌有利也有弊,他现在一想起玄奘,眼前浮现的全是纹章的影子。

    纹章的演技并不差,而且已经形成了自己的风格,那种萌中带贱、贱中带萌的风格,是周瑾没法演出来的。

    模仿,那是死路一条,如何在纹章之外,重新塑造一个新的玄奘,得看周瑾自己的本事。

    换句话说,他和纹章的较量可能才刚刚开始。

    “咄咄~”

    传来两声清脆的敲门声。

    周瑾抹了把脸,揭开被子下床,穿着睡衣来到门口,透过猫眼看见的是一只大光头。

    “找我啊?”他也懒得换衣服,直接开了门。

    光头哥看他一眼,走进来用脚带上门,“你这可真够舒服的啊,喝一杯?”

    他晃晃手上的红酒和玻璃酒杯。

    “行啊,反正我也是闲着,”周瑾回过头,打开箱子,翻出点卤蛋、鸡爪、花生米之类的,一起抱到小桌子上。

    两人在沙发上相对而坐,可能是混熟了,光头哥现在连寒暄的话都不说了,开口便是:“我准备辞职了。”

    “嗯?”周瑾刚拆开一只褐色的卤蛋,有些惊讶,“你不是制片人做得好好的吗?”

    “屁的制片人,我这连助理都不如,”光头哥嚼着个鸡爪子,有些郁闷。

    “这两个月里,我特么尽折腾些鸡毛蒜皮了,订盒饭,买水,买零食,屁权没有,事情一堆,甚至还得大半夜起来抓小偷。”

    周瑾道:“制片人可不就是这样嘛,要么拉钱攒局,要么就在剧组鸡毛蒜皮。”

    “没办法,”光头哥摇摇头,“混不下去了。”

    他跟周瑾不一样,年纪一大把,还没混出个名堂来,不免有些着急。

    兴许把老胡伺候好,将来能被提携一把,可问题是老胡现在自己都够呛。
    第(1/3)页